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黃之鋒 基督精神,帶我走上街頭


不過十五歲,黃之鋒卻成為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成功號召十二萬香港民眾上街反國教,他的成長背景給予他獨立發聲的勇氣與養分。

2013-03-21 親子天下雜誌 42期    文/黃之鋒
黃之鋒
.8年級生
.16歲中五學生
.基督徒,學民思潮召集人,「香港電台自由風自由phone」特約嘉賓,AM730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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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有讀寫障礙、記憶力差,跟不上同學,背一首〈再別康橋〉,人家花兩小時,我花八小時,也只得五十幾分。爸媽都是愛書人,媽媽從小陪我背默書,讓我明白「看書得到的東西是自己的,你能帶它一輩子。一本書有一點可改變你的思想,就很好了。」中二時燃起了政治熱情,一口氣讀了二十多本書,讀馬嶽、練乙錚、陳雲,不同立場都讀。從那之後,我的讀寫能力大有進步,成績也趕至中上。
教會是我另一個家。還在母親的肚裡,我就參加了教會聚會,兩歲的生日禮物就是一本幼兒聖經。爸爸在客廳存放釋經宗教相關的書籍多達數千本,我是在這樣的基督教家庭長大。
從六、七歲起,爸爸就帶我探訪基層家庭、板間房(不是套房的小隔間房間)和社區的商鋪。他告訴我要關心社會上被遺棄的一群,他們一生未聞福音,生活孤獨和困苦,做為基督徒,不可以坐視不理,而只顧及自己生活圈子內的人。父親十分投入教會事奉,非常關注香港和中國的福音遍傳和宗教復興運動,因此常講香港和中國的社會概況給我聽,更教導我一個基督徒應有的使命。
事情一定是如此嗎?
還記得爸爸經常在家播放記錄片 《十字架耶穌在中國》,他總看得眼泛淚光。片中講述中國家庭教會從文革至今數十年來的變遷,信徒雖以億計急速增長,卻經常被共產黨打壓批鬥。他們愈被打壓,意志就愈堅定,繼續對抗中共霸權。
深刻的童年回憶不禁令我心存兩個疑問,為何我的生活如此充足,但不少港人的生活十分艱難?為何我在香港可以享有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但中國就不可以?我不禁在心中怒吼:「一定是如此嗎?」
人家常說在教會家庭長大的兒童很容易將基督教變成「第二手信仰」,我也曾有類似經歷。我從小上教會,也熟讀聖經故事,但小六到中一將近一年多的時間,我也曾困惑,不明白為何要上教會?除了認識上帝的愛,我還可以學到什麼?聽聖經故事對生活有什麼實際用處和影響?小學時,教會跟我們講完聖經故事,就不再多做解釋。
但中學時,教會的課程讓我終於可以和牧師、主講人談,分享疑問與難處,他們會耐心跟我解釋。我才慢慢明白,做為基督徒,不只是去感受耶穌如何愛我,也要去找到自己的使命,對世間做出貢獻。除了讀經、上教會、祈禱外,還要守好自己的本分。好比在學校,不僅要當好基督徒也要當好學生,就算成績沒有很好,也願意去努力。
我的策劃、組織、交際能力都是從教會生活中培養。社運時發傳單、搞活動、四處宣傳,跟我在教會做的分別不大,得心應手。父母把我當做二、三十歲,給我很多自由,讓我選擇我想選擇的事物。
後來中三起參加遊行集會,在教會裡知道有持不同意見和立場的弟兄姊妹在議論我參與遊行的行為。有支持的人就有不滿意的人,這十分合理。一個圈子裡總有人的意見和觀點與你不同,我也處之泰然。
只因我將週六由兩點至六點的崇拜小組放在生活中的第一位,就算考試、有遊行集會也照樣參加崇拜小組,把每個週六毫無保留交給上帝。誰叫我參與社會運動的觸發點是信仰,沒有信仰,我絕不會參與社會運動;沒有信仰,我根本不會意識到我們應該尋回個人根本的價值,肯定每個人也是平等,也是上帝所愛,也應該受平等待遇。
做事要考慮的只有該不該做
我父母總教我們,做人要有使命感,不需畏首畏尾,自己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是無愧。危險無所不在,既然找到自己的路,覺得是好的、對的事,就做吧。將來,你不會猜得到的。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做一件事,不是先去考慮後果或最終結果,而是那件事應不應該做。
即使我很渺小,我依然可以用自己的一分力,為香港爭取更美好的前景。雖不敢保證一次遊行之後,事情馬上就改變——那是不可能的。但任何改變,都是從一小撮人發起,將來的結果沒人知道,最重要的是更多人有這抱負,更多人勇於走出來,自然會有改變。


  引用網址 /
http://m.parenting.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46548&from=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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