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不具美永久居留是唯一事實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今天說,「馬總統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
壹週刊14日報導總統馬英九將向美國繳稅,李佳霏14日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馬總統綠卡早已失效,如果將來必須向美國政府繳稅,馬總統願辭職;反之,請批評馬總統的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等人承諾道歉,還馬總統一個公道。
李佳霏下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並出示一份美國在台協會(AIT)致中華民國駐美代表沈呂巡函,顯示馬總統早已不具美國永久居留身分。
壹週刊記者也到場參加記者會,並提問表示,這份回函指的是制式回函,就是針對壹週刊報導部分,但事實上要放棄美國國籍並不是這麼容易,總統這邊證件上面應該有個章是他自動放棄美國國籍的部分,才會正式生效,有沒有相關證件可以證明這件事情?
李佳霏說,AIT文件中的第二段表示,「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 經結案。」這部分AIT已說得非常清楚,並不是像壹週刊記者所說的只是通案回答,是針對馬總統到底有沒有具有美國永久居留權身分,做出澄清的說明。
至於壹週刊記者所說的辦理相關程序,李佳霏說,在6年多前,有關馬總統競選總統期間到現在為止,「馬總統並沒有到AIT去辦理過相關程序」,在綠卡的效力問題上面,馬總統已多次公開說明,已在20多年前放棄且不再使用,綠卡早已自動失效。
李佳霏並表示,有關這部分,前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及現任AIT台北辦事處發言人金明都說得很清楚,只要離開美國1年以上不再使用,綠卡就會自動失效。
李佳霏說,最重要的事實就是一個,「馬總統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
(轉貼到此)
雖然接著我們可以繼續問「馬總統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ㄚ是多早咧?還是問「別是早就偷入美國籍了吧」,或是問ㄚ周美青的綠卡,AIT可沒說喔,還是「周美青不會也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因為歸化成美國人就沒有綠卡有無失效的問題了」
說實在,一個人老被當賊看,那是這人最大的悲哀,遑論是一個總統,屢屢被我證明像在當賊,光是母喪過後,就被抓到兩次,一次是鬥陳歐珀鬧場事件,一次是查李復甸抹黑事件。今天這個綠卡問題真的相對簡單,學過一點邏輯就能把馬打槍,我想我這裡還是把AIT的回函拿來看看唄..
沈代表惠鑒:
5月14日所發行的台灣《壹週刊》引用美國國家稅務局駐北京大使館辦事處的電子郵件,刻意顯示一位名為「Mark.Y.J.Ma」的人須向美國繳稅,因而指稱馬英九總統須向美國政府繳稅。《壹週刊》之文章並將其所謂「Mark.Y.J.Ma」及馬總統須繳稅一節與《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相連結。
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係有關外國金融機構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資訊之通報,該法並不會改變或擴大全球各地須申請所得稅的美國納稅義務人之類別。
順祝安好
唐若文 敬上
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
5月14日所發行的台灣《壹週刊》引用美國國家稅務局駐北京大使館辦事處的電子郵件,刻意顯示一位名為「Mark.Y.J.Ma」的人須向美國繳稅,因而指稱馬英九總統須向美國政府繳稅。《壹週刊》之文章並將其所謂「Mark.Y.J.Ma」及馬總統須繳稅一節與《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相連結。
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係有關外國金融機構對美國納稅義務人所有銀行帳戶資訊之通報,該法並不會改變或擴大全球各地須申請所得稅的美國納稅義務人之類別。
順祝安好
唐若文 敬上
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
(轉貼到此)
這個回函分三段,第一段說此函的緣由,第三段是制式的回應,只有第二段可以被馬片面解讀,
本協會過去即已知悉,馬英九總統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
所以AIT是說朕乏了..喔,是「知道了」,無可也無不可。AIT說他過去即已知悉,根據英文法假設語氣,與現在事實相反,要用過去式,與過去事實相反,要用過去完成式...好比說,我如果早已知道你將來要做賊,我生下你時就該淹死你,這句話是假設語氣,因為你過去並不知道他會做賊,而且你也沒真淹死他。換個例子好了
我如果早已知道你的綠卡沒失效,我一定會拿來當成把柄,叫你當場放一個屁(ㄚ這對馬總統太簡單了),叫你表演吞劍跳火圈,慢跑露大腿,乾脆,叫你多買一些飛上去會掉下來的飛機,以及含比來克多巴胺毒12倍,瘦肉精學名叫齊帕特羅的美國牛肉,
喔,以上這個假設法一定是我在幻想,大家知道AIT從來都沒幹過這件事,
(馬英九與AIT大官談妥美牛案後,暢飲九百的模樣)
咳,因為AIT這麼短短的一句,要寫成一篇文章有點困難,只好摻點美國牛的故事。言歸正傳,鄉親啊,請大家看看,馬總統要AIT出證明說他綠卡失效,結果他就先以為AIT回函說的一定就是說馬的綠卡失效,並據以開起記者會大吹法螺說馬的綠卡果然早就失效。這種手段,根本就是與馬總統自己以為很久沒用的綠卡會自己失效,無需美國確認是如出一轍。
事實上,AIT只是說明一件事情,就是他在過去就已經知道,馬總統(自己說)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鄉親啊,我們這裡有誰不是根AIT一樣?
大家通通都是過去即已知悉了啦。
並早已列入相關美國移民機關檔案,此事已經結案。嗯,某甲,你知道馬說他綠卡失效的事嗎?
知道。
那你怎麼辦?
喔,我把他列入馬總統謊言大全存查,此事已經結案。
某乙,那你呢?
我過去即已知悉,馬總統放屁已放棄其先前所擁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並早已列入馬總統骯髒言行紀錄簿,此事已經結案。
是的,我們大家都同路人甲乙丙丁,或是AIT一樣,都早就聽過馬總統撒綠卡失效的謊了,誰不是只好列檔存查,假裝結案?
AIT這個回函,若真如馬總統所說,是他綠卡失效的證明,那AIT在第二段只消說,本會查證馬總統綠卡已經於某年月日經某人承辦公文號第某某某號註銷在案即可,可是AIT卻不假此圖,只說了他知道,他過去就知道,我們台灣人也全都知道,馬總統(撒謊)綠卡失效的事。並藉由這種美式太極拳的推手功夫,被馬烏龍轉桌成有證明到「馬總統早就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實則根本就是反證:
馬總統早就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是唯一的事實。
引用:鯨魚網站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3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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