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拿出證明吧! 一紙公文難釋疑

2014-05-16
記者王寓中/特稿
經過六年,馬英九總統的綠卡爭議再度被用放大鏡檢驗,根源就是馬提出的「早已放棄、自動生效」說,不但不符一般正常程序,也未得到老美的背書。美國在台協會昨天函文,表面上是「老美說了算」,但這根本就是美國和馬英九的「特權私了」,這才是真正的荒謬事實與國際笑柄。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公布馬綠卡資料後,馬陣營翻遍馬家中資料,到處求法律解套,最後找到兩個證據。一是馬在一九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的護照中,有美國在台協會同年六月二十九日核發之非移民簽證,認為依美國移民法實務,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至少在此時就早已放棄失效。
另一個是馬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回國,下次出國時間是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逾一年未出國前往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國家,馬陣營自認超過一年未進入美國,綠卡亦會失效。
但馬陣營自知,這是他們自己對美國法律的認知和解讀,講白了,就是「硬拗」。最後還是須由美方做出說明才算數。
事隔六年,包括週刊前天報導及外界後續的質疑,焦點不外乎綠卡有沒有效,不是馬說了算,要走完程序拿出證明才能盡釋外界質疑。這部分馬當然拿不出來,因為拗不回來了,馬的腳還能踏進AIT去填表,把自己的誠信「昭示」天下嗎?
馬等了六年的美國說法,昨天終於來了,AIT函文等於將馬六年前說詞,「照單收了」。對老美而言,綠卡一事,是老美說了算,但對台灣而言,則是馬任內醜態記事再添一筆。
身為台灣總統,綠卡一事當年受到如此大的質疑,關鍵是「忠誠」,自己的事自己解決不了,經過六年才得到老美的「人情贊助」,這不是笑柄是什麼?


出處: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77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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