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看到這個問題的討論,的確有打到特偵組的罩門
這個文題是這樣的 -
通訊保障與監察法明文規定:第五條、第六條之通訊監察期間,每次不得逾三十日,其有繼續監察之必要者,應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二日前,提出聲請。
特偵組監聽柯建銘差不多有兩年以上的時間,以時間推算,至少應該有 20 件以上的延長申請公文吧,而且每一次延長申請公文,也需要附上檢討報告,所以特偵組應該要能拿出超過 20 份以上的延長申請公文跟檢討報告來證明自己的監聽合法。
但是在黃世銘開記者會時,只能拿得出來一件當年的申請案號,拿不出延長申請呢?
難道該不會,其實從頭到尾都沒有延長申請,拿著一個雞毛蒜皮的案件,就一口氣監聽了柯建銘 2 年多?
如果這是真的,那特偵組還真的是從頭到尾都是執政者的鷹犬
所以,以下這個問題就可以打死特偵組了
請問你們拿得出 20 分監聽柯建銘的延長申請公文嗎?
拿不出來的話,你們就被證明了你們只是個特別鬥爭組而已
929 上街頭,要求馬英九下台是不可能的,倒不如要求廢掉特偵組
誰來制衡特偵組? 當特偵組已經成為違法亂紀的主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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