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7日 星期六

申訴 找死專線

◎ 楊政新 ---作者曾任陸軍人事參謀官兼組長
舉國憤慨之洪仲丘枉死一案,然而,洪案只是軍中弊端之冰山一角。服過兵役者皆知,軍中申訴專線並不能解決問題,在官官相護下,反而激起惡官們更加殘暴。事實上,官士兵在軍中受到不當待遇,第一道防線為政戰體系之輔導長、第二道防線為醫官及人事官等尋求保護;若兩道防線被攻破後,通常選擇申訴。申訴會由監察官調查,但大多在官官相護下無太大效益,反而如洪仲丘在離營座談當面舉發上士范佐憲內務不整,引發殺機。
當年服役時,在國防大學修習法學課程中,發現軍事審判法有違憲之虞。因在近代民主法治思維下,民主制度國家皆以孟德斯鳩之行政權、司法權與立法權之三權分立學說,為政治制度基礎,分立且互相監督抗衡,以防止一權過大。然而,具行政權之國防部卻可以同時掌握司法權(軍事審判法第三項第一款:國防部長監督各級軍事法院及軍事檢察署),有軍事一體,球員兼裁判之實,並引發官官相護之嫌,實屬不當。
解決軍中制度實刻不容緩,我認為︰一、軍中應設置政風室,廉政署亦可管轄,以防止貪污舞弊。二、申訴專線應設置國防部以外單位,如法務部下轄單位,由外力監督。三、修改軍事審判法及法院組織法,以專業法庭方式,將各級軍事法院之組織,改隸司法院;各級軍事法院,仍受最高法院監督;各級軍檢署改隸法務部,與國防部專業分工。戰時,國防部可以要求軍法與軍檢等系統,進駐特定地區,協助審判軍事。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27/today-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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