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說好的,罷免呢?

◎ 洪增陽
立法院通過修正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不管特別費以及學術研究費的「共業」有多麼普遍、多麼「歷史」,以一個期待政府清廉、司法公正的公民而言,這樣犧牲司法功能來配合國民黨「共襄盛舉」的做法,令人對在野民進黨絕望。這次修法人民普遍的想法是:可以只修改日期而不修改貪污條文內容,那為何不也「順便」幫忙扁案修改日期?救了敵人的同志,卻不救自己的同志;更慘的是,以後這個黨也別夸談清廉價值了。
兩黨共犯不只一樁,當今年五月、馬的第二任期屆滿週年,可以合法提出罷免案之際,台聯的罷免提案橫遭民進黨拒絕;年初號召人民「火大」遊行、高喊罷免總統立委的蘇貞昌主席解釋說:「現在外侮(指菲律賓)當前,我們說要一致對外的這個時候,如果在立院提出罷免案,時機不宜。」證明「火大」是假的,矯情才是真的!還有,對台灣來說,中國才是最大的外侮,按照蘇主席的邏輯,外侮永遠當前,罷免馬的時機同樣永遠不宜,所以我們理當一致支持馬政府,最好連反對黨的存在也列為不宜?
處理廣大興漁船案荒腔走板,連軍演都被馬澄清說「是護漁不是軍演」,再加上會計法修正案的失錯,台灣已經被馬玩弄至此,民進黨還能不徹底反省與回轉嗎?

(作者為藥師,台北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5/today-o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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