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

放顏關柯,盜匪立法

顏清標要放、柯文哲要關;喝花酒報公帳不算貪污,可無罪逍遙;以不實發票誤報研究費,則仍涉貪污罪可能被判重刑。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因修法條文漏掉「教」字,竟造成這種結果。
修法烏龍彰彰明甚,竟硬拗稱「相關人員」包括教授,根本就欲蓋彌彰,政客嘴臉醜惡加三級!
這是什麼樣惡質的法律?什麼惡政客搞出這種惡法?這竟是立法院三讀通過,更是立法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洪秀柱、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台聯四黨大小黨鞭,共同簽字畫押提出的!
喝花酒報公帳修法除罪,引起大反彈,為求衝關成功,被當做「人肉盾牌」的大專院校教授誤報研究費案,則因朝野黨團及立院正副院長簽字的條文中,漏掉「教」字,被排除在除罪之外。
喝花酒報公帳被法院判刑定讞、在監服刑的前立委顏清標等將獲釋,被控以不實發票報領研究費的台大名醫柯文哲等數百教授則不能除罪,可能被起訴、判重刑。
漏掉「教」字差很大,令人強烈質疑,教授不但被當「人肉盾牌」,且在顏清標條款衝關成功時,即被惡政客丟進「肉票回收桶」,以備「政治勒贖」,簡直如「盜匪立法」。
上週五立院本會期最後一天午夜,挾帶通過的「顏清標條款」,程序不正、立法惡質、漏字鬧烏龍,昨天才第二天上班,立院就急送行政院長呈總統公布,如此超高效率,是不是「大哥」急要出獄,立院、府院一點也不敢怠慢?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5/today-f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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