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泳褲補了又補 清廉破了又破

◎ 黃帝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和馬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兩位馬總統的親信紛紛因為涉嫌貪瀆,遭檢調搜索、扣押,甚至聲請羈押,這也讓馬總統標榜的「清廉」形象徹底破功。
其實,林益世和賴素如被檢調偵辦的背景並不相同,去年特偵組偵辦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林益世,外界認為是迫於無奈、「不得不辦」,因為林益世貪瀆案的關鍵證據「一刀斃命錄音帶」,已為媒體所掌握,而早在週刊出刊爆料前,檢舉人陳啟祥已向特偵組「自首」,但特偵組仍要等到媒體爆料後,才被動「剪報分案」,而不是依據自首分案,可見如果只有檢舉人的自首,恐不足以讓特偵組主動偵辦馬總統的親信林益世。
相反的,北檢偵辦馬辦主任賴素如,起先並沒有媒體爆料及輿論壓力,而是承辦檢察官以長達兩年的秘密搜證,依法論法的辦到賴素如,這與林益世案的被動偵辦「大不相同」,因此我們除了對雙子星案承辦檢察官的「不畏權勢」表達高度肯定之外,社會大眾更應張大眼睛,仔細檢視賴素如案的後續發展,是否有高層介入,限縮偵辦範圍?或是對承辦檢察官施壓,讓該案辦不下去?
(作者為律師)

◎ 謝又新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馬身邊親信就是厲害!有樣學樣,涉貪被抓都有護身符─余文!但這次余文不是人,是帳戶!都說金錢流向馬吳競選總部,宣稱是政治獻金。他們敢說,檢調敢繼續查下去嗎?
國民黨索賄都流行數字密碼嗎?檢調透露,賴素如與廠商議定索賄價碼為一千萬元,並要求廠商將一千萬元分「一、三、六」比例切割,按照護航進度分三次索取,即廠商視每一階段期約給賴一百萬元、三百萬元、六百萬元。是否似曾相識!沒錯,林益世的「三、三、二三」三筆給付。原來這是國民黨慣用索賄方式嗎?
馬英九真的清廉嗎?一個清廉的人會把特別費轉入老婆帳戶並申報所得稅嗎?從林益世到李朝卿,再到卓伯源兄弟,紛紛涉貪遭到起訴和質疑,今日大火已從外圍燒到內圍,近日金大使也引發質疑?馬一手提拔的人,一個接一個出事,但壓垮馬英九「假清廉」最後一面招牌的人,卻是馬貼身親信賴素如!
(作者為家庭主婦)

◎ 李坤隆
弊案爆發前,馬英九總統對李朝卿「讚譽有加」,現在,這些過程都被拿出來放大檢視,當然十分的諷刺,不過,國民黨應該提防這樣的政治效應,尤其馬英九最依賴的大將賴素如也涉案,顯見,國民黨由李朝卿所引發的骨牌效應正在蔓延。
我們應該看清問題的本質,尤其在台灣,政治人物的貪腐已經不是新聞,李朝卿只是其中之一,所有的問題他本人應該負最大的責任,而因為監督不明、提名不慎,馬英九及國民黨當然也必須接受批判。
如今,一個強調清廉的政權,已經從地方官員逐漸燒到自己,而在之前的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涉貪時,馬政府還可能撇得一乾二淨,但是當他提拔的林益世,背書的李朝卿,一直到自己的心腹大將賴素如,已經出現由外而內的骨牌效應,是否會發生更多不堪的事情?到時候,被拖累的將不僅是馬政府,而是整個國家,到時候全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呢! (作者為實踐大學高雄校區博雅課程教師)
◎ 郭宗昂
政府決策瑕疵屢見不鮮,連當初最自豪的「清廉」二字,近來也受到嚴重考驗,「清廉」馬總統旗下的林益世、賴素如先後中箭落馬,這不僅是警訊,更是自打嘴巴。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反貪反腐不是只靠成立幾個專責單位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整個司法體系、行政(檢察)體系都有共識,自律律人,才能達到一定的效果。若只是雙重標準、對某些弊案放大檢視、動輒聲押防止串供,對某些案件則認為無串證之虞交保,頂著偵查不公開的大帽子,到底掌握到什麼證據?還是說以押逼供,又或者無視了哪些證據,保護著某些重要人士,我們根本無從探明。只從放出來的多是某陣營人士,關進去的多是某陣營人士,看出了所謂司法獨立,根本只是個夢罷了。
法治國家,法律是人民共同制定共同遵守的公約。但執法者仍然是人,如果執法者藐視、曲解法律,人民也將不再信任法律,更別說立基於上的國家政府,到那個時候,大概連「中華民國」四個字,也將成為一個空泛的口號。
請我們的司法體系拿出魄力,嚴守中立,別再出現一些讓人懷疑「法院是不是╳╳黨開的」之類的新聞好嗎?
(作者從事服務業)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9/today-o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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