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誰收了一千五百萬?

作者 李彥賦   
針對自由時報日前指稱馬總統收受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一千五百萬政治獻金一事,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大動作反駁,並指控該報違反新聞專業與道德、不負責任。但此一事實係蔡明忠在台北地院審理扁案時所提出的證詞,送錢一事確實記載於審判筆錄中,且依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審判中經具結的證詞若為虛偽陳述者,需負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偽證罪責。蔡明忠目前並未被以偽證罪究責。那麼,到底是誰不負責任?
第一,特偵組不負責任。特偵組因金改案起訴陳前總統、進入北院審判程序後,得知蔡明忠送錢且馬總統未為申報。依照特偵組對金改案的見解,一千五百萬這筆錢有可能是北銀賤賣案的「後謝」,也有可能是馬總統當選後給予富邦利多的「前金」,特偵組卻未主動偵辦。
第 二,賴素如不負責任。賴素如貴為國民黨發言人,有沒有向馬總統確認到底有沒有人收這一千五百萬?也未查清究竟媒體的報導是否「有所本」,便跳出來指控媒體違反新聞專業倫理。
第三,監察院不負責任。在得知蔡明忠送錢卻沒有人申報後,做為裁罰機關的監察院,卻還是緊盯著「三隻小豬」不放,即使院長花時間證婚,也不願意「善意致電」關切一下。
到底是誰收了一千五百萬?依照特偵組偵辦金改案邏輯,是不是該問一下馬太太?(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文宣部主任)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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