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監院禮堂證婚 綠營告發王建煊涉圖利

〔記者林恕暉、陳慧萍、曾韋禎/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將禮堂私用,上班時間替友人證婚,民進黨昨天再度批判王建煊把監察院搞成婚禮顧問公司,並寄出告發狀給台北地檢署,告發王建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呼籲北檢儘速偵辦。
部分監委串連 要內部調查
據了解,不少監察委員對自家院長涉公器私用的不當作為頗有 意見,批王建煊「假道學」、不務正業;部分監委更串連,要對王建煊進行內部調查,他們說:「監委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痛斥,這樣的監察院不成體統,如何正人?監委查其他人的案子就主動積極,為何事情發生在監院,監委不敢公開跳出來調查王建煊?監察院真的可以廢了!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表示,身為公務員,上班時間只能處理公務,不能處理私人婚禮,但王建煊仗恃院長權力,把公家資源拿來私人使用,還知法犯法,把監察院搞成婚禮顧問公司,利用監察院資源拿來作自己人情,相當離譜。
監院:參訪插曲 非作人情
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表示,該台商團體原本就是要到監院參訪,證婚儀式只是既定行程中的一段插曲,並非所謂的「作人情」;大禮堂平日也是監院接待參訪團體的其中一個場所,工友準備場地屬於正常公務範圍。
許海泉說,監察院一向「以愛心說實話」、「事實勝於雄辯」,對於民進黨的提告,監院表示尊重。
民進黨委任律師黃帝穎說,王建煊為圖利台商團體特定成員,動用監察院經費、編制人員,將監察院佈置成婚禮禮堂,並於十月七日上午上班時間,開放監察院禮堂成為特定人士、團體的婚禮場所。
民進黨告發狀指出,婚宴會場佈置、婚姻顧問服務及婚禮主持等,都與監察院職務無關,但是王建煊竟利用上班時間,命令工友佈置監察院禮堂空間,要求監察院長機要秘書擔任婚宴司儀,從事婚宴等與監察院職務無關的事務,讓特定人士免除會場佈置、婚姻顧問服務及婚禮主持的費用負擔。
黃帝穎指出,王建煊此舉已直接圖利特定人金錢及 實務上利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一、六、十一、十九條及監察院組織法第二、六條規定,王本身更是相關法令的主管,明知直接圖特定人不法利益,應以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公務員圖利罪論處。
民進黨告發狀認為,王建煊犯下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已搗毀國家清廉形象,以公有資產為特定人謀利,更破棄依法行政的民主價值,因此才依法向北檢告發,呼籲北檢儘速偵辦,以確保國家利益及廉政風氣。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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