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

嚴厲譴責國民黨重施故技 以打扁手法鬥爭英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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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陳前總統辦公室   
2011/10/17, Monday

經驗告訴我們,每一次大選前,國民黨拿扁案出來消費的時候,正是代表選情告急,去年五都大選前、重判陳前總統19年定讞如是,今年蔡英文主席從南到北一路衝向總統府、氣勢如虹、馬英九的選情危殆更是如此...


針對金改案二審判決,陳前總統嚴正表示,高院合議庭以「實質影響力」作為有罪判決所引用主要依據,此乃將總統職權無限上綱,法官將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混淆在一起,實難接受!試問: 總統人事提名權涵括五院院長甚至於司法院大法官、檢察總長、央行總裁…等,全國何項行政事務非總統職權實質影響力所及?如今,為了羅織入罪,無視憲法規定,以「實質影響力」將總統職權無限制擴大,勢必天下大亂,「會一定程度衝擊到政府體系分層負責的既有觀念」(引用自蔡英文主席支持陳前總統上訴所公開發表之意見2011.10.14)。司法審判本應依證據認定、釐清事實,如今卻以抽象、模糊、難以界定的實質影響力來判決如此重罪,豈能令人信服。舉例而言,如果採高院見解,縣市長曾經為選民處理過服務案,選舉到了該選民正好有政治獻金,或者縣市長曾經推動政策利多嘉惠給企業經營者,而該業者也有政治獻金捐輸,凡此情況,按照實質影響力之解釋,豈非變成對價關係?!變成縣市長貪污?!可謂荒謬至極、不可思議!!


陳前總統亦慨歎自己正是受害者,眼見蘇嘉全秘書長全家大小遭受「切香腸式、抄家滅族式、打扁式」的抹黑攻訐圍剿,形同逼人家破人亡,陳前總統心有戚戚焉,感同身受,他呼籲所有本土支持者應該化悲憤為力量、全力為英嘉配拉票加油、討回公道! 在法律多如牛毛的台灣,時常存在著立法從嚴,但執行標準模糊不清,甚至選擇性執法的問題!從國務機要費案開始,各首長的特別費便成為歷史共業,政治獻金過去無法令規範,難免有灰色地帶,是另一項歷史共業。市議員陳致中職務遭解職,亦存在法律漏未規定的大問題。迄上周四高院判決,引用實質影響力來擴張總統職權範圍羅織入罪,甚至近期吵得沸沸揚揚的農舍問題,究竟農舍農用的標準何在?國民黨運用法未明訂的歷史共業,模糊不清的執行標準,甚至搭配躲藏在立法院言論免責權保護傘下,譁眾取寵、興風作浪的立法委員,選擇性爆料,選擇性執法,針對性判決,徹徹底底將司法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以打扁案之手法,無所不用其極地抹黑鬥臭英嘉配,昭然若揭,陳前總統表示台灣人民應予嚴厲之譴責,千萬不要上當,莫讓其詭計遂行。而在此種政治鬥爭的手法之下,阿扁不會是最後一人,農舍問題也不會是最後一宗!究竟選擇屈服沉默或是挺身抵抗,公平正義能否重新找回,將由台灣兩千三百多萬人民做最後的決定!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2011.10.17)

轉載自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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