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洛杉磯傳真】 曾經有過那樣的歷史

◎王丹

最近因為要整理書稿,重讀了2004年前衛出版社出版的黃華昌先生的回憶錄《叛逆的天空》。有機會重溫一下台灣曾經有過的一段歷史。

1950年代初期,台灣人在經歷了「二二八」之後,對國民黨政權的不滿迅速增長,有些台灣人出於對國民黨的不滿,轉而向共產黨尋求希望。這種左傾傾向並非中共操作的結果,因為很多人其實對共產主義並不了解,而正是因為想了解,才有閱讀左傾書籍的風潮。這些人後來都被打成匪諜。

黃華昌先生是1929年出生於竹南的客家人,他在日治時期的1942年報考大津陸軍少年飛行兵學校旋被錄取,1945年2月被編入實戰部隊。戰後1946年回台。不到半年,即因高談闊論和教室中的黑板塗鴉文句,而成為國民政府的思想犯,大約三個月以後釋放。1949年初夏被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來他有一段清楚的說明:「我對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中國共產黨本無好感,也沒有徹底認識,只一意想對抗無能腐敗的國民黨政權,與蔑視台灣人的傲慢的外省人,又想報復過去積累的種種怨恨,才不深加考慮,接受人家勸誘;結果連革命團體的名稱和系統都不知道,就輕率地加入了。我因此極為後悔。」(P20)

但是國民黨急於在台灣建立以國家暴力為基礎的威權統治,情治機關根本不會辨別「左翼」青年的思想動機,而統統將這些追求真理的精英分子打成匪諜。黃華昌自然在劫難逃。他是1950年所謂「學生工作委員會案」的四十五位被捕者之一,該案有十一人被判死刑槍決,三十三人判五到十年徒刑,一人無罪釋放。黃華昌完全未經開庭審判,即被判處十年重刑。

在回憶錄中,他講到被判刑定罪的過程:「我被移送軍法處幾天後,難友陸續受審。有時每次一個人,有時同時幾個人,站在法庭上,由檢察官或審判官或不知身分的軍人審問。說是審問,不如說是確認口供;這是在保密局刑求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強逼我們按指紋所得的口供。庭上沒有辯護律師也沒有翻譯官,唯有一位身兼檢察官與審判的法官,以及一位書記官,在不給被告看或聽起訴內容的情形下,徑予宣判。這就是戒嚴初期的軍事審判。」(P317)這些情節今天看來簡直不可思議,但是它確實發生過。

看完這部回憶錄,我又找出記錄台灣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紀錄片《我們為什麼不歌唱》,那裡面採訪了好幾位當年的「左翼」青年,他們幾乎都有著跟黃華昌相似的經歷。雖然不是第一次看了,但是當片尾的主題歌旋律響起,當字幕上打出歌詞:「當嚴冬將要完盡,而人類的想望的春天,被封鎖在冰霜的下面——我們為什麼不歌唱」的時候,當我看到鏡頭裡已經滿頭白髮的受難者,以手掩面,無聲地痛哭的時候,還是忍不住熱淚盈眶。

台灣的年輕人,真的應當看看這些紀錄,去了解今天台灣的民主之苗是過去那麼多悲傷的淚水灌溉出來的;去記住僅僅在六十年前,曾經有過那樣的歷史。

出處: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ul/20/today-article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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