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台灣民族黨主席、前國策顧問黃華等二十六人,認為特偵組雖將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涉作偽證咬扁案簽結,但依刑事訴訟法原理,簽結並無一事不再理之效力,只要有人再提起告訴或告發,檢方就應重新偵辦,因此,昨天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特偵組檢察官涉嫌對前總統陳水扁濫權起訴及偽造文書等罪。
黃華表示,在高院審理紅火案時,辜的律師陳明和金延華證稱,紅火案獲利的三億元未流入扁家,因辜仲諒擔心返台被押,才會替辜仲諒作出不實陳報狀,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等人,涉嫌教唆辜仲諒作偽證。
黃華說,雖然特偵組日前已將此案簽結,但經和前建國黨決策委員紀永寬等人討論後,為了保護人權,維護社會公義,並為未來台灣轉型正義作準備,決定由台灣民族黨法務長蔡金龍負責寫狀紙再提告。
昨天提告的群眾高呼「改造司法」、「台灣人無罪」等口號,並製作標語和旗幟,現場還有婆婆媽媽敲鍋聲援,隨後眾人轉往最高檢察署門外向檢察總長黃世銘表達抗議。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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