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八仙塵爆499傷亡 僅呂忠吉有責八仙董總都沒事

民報編輯部 2015-10-16 11:42

發生在今年六月間玩色公司於新北市八里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卻爆發塵爆意外,至今已造成12死487傷,士林地檢署經3個多月調查,認定全案只有玩色公司老闆呂忠吉需負刑責,其餘八仙樂園相關的萬海陳家,包括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人,則全獲不起訴
這起八仙樂園塵爆意外,導致重大傷亡,經檢調調查後認為,士林地檢署表示,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對於彩色澱粉引發塵爆危險性,並未告知民眾、工作人員,造成現場爆燃,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等3罪起訴。而八仙樂園負責人,包括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行政總監林玉芬、以及周宏瑋等8人則均獲不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今年6月27日八仙樂園出租場地給玩色創意公司舉辦彩色派對活動,當天晚間8點32分,舞台右方電腦燈前方突然爆炸,參加派對的民眾拔腿奔逃,卻因身上沾染彩粉而引火上身,隨後又出現多次塵爆,導致數百位民眾遭灼傷、燙傷甚至因此死亡。
士林地檢署在新聞稿中詳述起訴理由表示,在塵爆發生後,檢察官會同消防署、刑事局等單位調查後認定,主辦人呂忠吉對於彩色澱粉,有引爆危險性,沒有告知現場人員和民眾和操作設備的人員,也沒有安全教育訓練,就貿然由操作人員以二氧化碳鋼瓶,噴灑民眾,造成爆燃,導致多人死傷,犯了刑法,業務過失致死,同法284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以及業務過失致傷害罪嫌三罪名提起公訴。
但對於八仙樂園相關責任方面,檢察官認定,因主管機關函復泳池,並非管理規則觀光娛樂設施,且依據法令,八仙樂園內室外地區並沒設置消防設施義務,且與呂某沒有分紅,在依照租賃契約,相關安全維護義務,由呂某負責,租賃契約也約定活動主辦人不可以使用危險物品 。
此外再參酌八仙的救難醫療演練都合格,且在事發前一天,已發函准予備查,依照我國法令規定,沒有就民間觀光業者訂定相關規範,且發生意外40秒內,短暫時間即便高度注意也無法阻止其發生。
而其他現場設備技術人員,在勘驗後發現現場設備並未失靈,被告沈先生噴發行為,並沒有造成火源發生,罪嫌不足,未支薪工讀生,臨時受召喚來操作色粉,本身沒有操作經驗,只因重心不足跌倒,七位被告不起訴處分。
至於塵爆原因,經檢方調查結果則發現,起火點是在二號舞台右側的電腦燈,在工作人員噴灑粉塵時,粉塵遭 電腦燈的進氣孔吸入,因而遇熱起火,造成災難。


引用民報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496765da-8514-4d80-a789-a1c397a547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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