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徐弘庭要告網友 律師呂秋遠臉書傳授4招自保之道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16日影射市長柯文哲跟悠遊卡董事長戴季全是「特殊性關係」後,粉絲專頁遭網友灌爆留言,其中不乏偏激與負面的用字。徐弘庭17日也宣告,如網友未在24小時收回留言,並公開或私下做出道歉,將以戰止戰,對網友提告。對此,律師呂秋遠18日在臉書教導大家4招如何自保,並籲網路發言要有分寸,勿隨便罵人。

呂秋遠看此事件》
柯中激將法 徐弘庭危機處理差


對於徐弘庭影射柯文哲與戴季全之間所謂「特殊性關係」,呂秋遠引用《三國志·魏志》中諸葛亮屢向司馬懿挑戰典故表示,如果他是柯文哲,會含笑不語或直接否認,沒必要勃然大怒,中了激將法。
關於徐弘庭要求網友24小時內刪除不雅留言,否則將提告,呂秋遠認為,徐弘庭危機處理非常差,現今主流媒體為臉書,而臉書主體為網友,沒有哪個想選舉的公眾人物會去得罪網友。呂秋遠提出2個方法表示,只能解救徐弘庭的低落心情,但已無法解救選情。
除此之外,呂秋遠針對徐弘庭提告網友一事,提出4點法律小常識幫助網友自保:
第1,臉書上的留言很難查到是誰,就算是真實姓名,也無法判斷是不是本人使用。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關於妨害名譽的輕罪,檢察官或警方並無權調取臉書的紀錄。
第2,縱然徐議員查到是誰,他可集中在台北地檢署提告,但網友們可主張移轉管轄到戶籍地,到時候眾多分散各地的網友,徐弘庭未來可能都不用問政,每天到地檢署報到。
其3,網友可主張「可受公評之事項」作為抗辯的理由,公眾人物往往在言論自由上,退讓的空間比較大,網友們在庭上向檢察官主張這個理由,或許可以被接受。
第4,對於罵三字經、五字經的網友,可能比較難以解套,呂秋遠建議用台灣高等法院上易字2358號(確定判決)的見解:「被告僅係使用與自訴人論壇慣常使用之否定性言詞,以為對等之攻擊。故以平等原則言,當自訴人個人退縮其言論之尺度、放棄其言論界線,自難期待他人需謹守高尚之言論對待,故以與自訴人主觀相同言論之標準來論定『善意、合理評論』原則者,自亦難認被告之評論屬非善意之評論。」換句話說,「以彼之道,還治彼身」,提出徐弘庭影射柯文哲與戴季全之間所謂「特殊性關係」,而網友應也能在徐弘庭臉書留言不雅言論。

呂秋遠教自保 也提醒「發言要有分寸」


呂秋遠表示,會不會不起訴、無罪,還是要看檢察官與法官,他也提醒網友,網路發言要有分寸,隨便罵人,都是不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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