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6日 星期一

陳水扁強者事蹟:



1969年自省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畢業,同年大學聯考考入臺灣大學商學系工商管理組。
1970年重考考入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
韓國慶南大學榮譽法學博士、俄羅斯經濟學院經濟學榮譽博

1970年重考時以445分,全系第一高分考入臺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1973年大學三年級時,以在學生之姿成為該年度律師高考第一名(該年1459人報考,錄取10名),順利考取中華民國律師資格,是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律師,也是最後一位學生律師。
1974年6月,以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

美麗島事件被告辯護律師團的一員,負責為黃信介辯護。
1981年,參選台北市議員,以最高票當選。
1989年,當選中華民國立法院增額立法委員,擔任立法委員期間,為增額立委問政績效第一名。
參加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期間,主持編撰《國防組織法》草案,並揭露多起國防軍購弊案,包括拉法葉軍購案。
1993年7月,獲美國《新聞週刊》(Newsweek)評選為臺灣國會風雲人物。

1994年以「快樂·希望·陳水扁」為競選主軸。獲得包括臺大法學院李鴻禧教授在內的多位學者支持。以615,090票當選市長。
政績包括整頓各區道路及街景市容、積極推動臺北捷運完工通車(宣示「一年通一條」)。實施首都掃黃及全面大掃黑等行動,落實市內治安,並且改革效率低落、服務不佳的官僚體系。1998年市長敗選談話中向支持者說:「對進步團隊的無情,是偉大城市的象徵。」

2000年當選中華民國總統,5月20日就任第10任總統,實現中華民國首次政黨輪替及政權和平轉移。
廢除國民大會,國會席次減半,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制定公布《公民投票法》。終止國統綱領。於中華民國護照封面加註TAIWAN。推動軍隊國家化,使國軍不再是國民黨的黨軍。
2005年,美國「自由之家」公布〈世界各國新聞自由度調查報告〉,台灣與日本同居亞洲第一。
提出「一邊一國」論,強調台灣人民民主選舉所產生的政治實體為一主權獨立的國家。

事蹟太多,僅揀選部分列入。希望大家能看看除去官司的他,對台灣的深深影響。

小編: 怎麼跟上篇那位相比描述差那麼多:P 大家有偏心(指)

#法律系 #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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