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政府壓迫與剝削提升,社會抗爭也開始提高強度。
2014年05月03日00:09
作者:洪崇晏(台大哲學系五年級,不是博士生,也沒被罵小孬孬)
烽火遍地時,偶有值得慶幸的消息傳來:關廠工人勝訴。集遊法月前已經被部分宣告違憲。用生命喚醒台灣人民非暴力抗爭意志與行動的林義雄先生恢復進食。「率眾抗議」的江一豪大哥獲判無罪。
這幾年隨著政府壓迫與剝削提升,社會抗爭也開始提高強度。部分人民堅定地用超高標準在檢視抗爭者,而以截然相反地縱容,寵壞這個政權。但社會確實開始在變了。當人民發現純粹的靜坐、遊行與肉身抗暴已經喚不醒政府(及其爪牙)的良知;我們開始學會更有效地丟鞋,更有效地佔領,更有效地非暴力抗爭。以此抵抗政府真正的、幾近無可阻擋的暴力。
人們逐漸清楚自己必須要對抗的是難以遏止的巨大怪獸,我們逐漸學會如何更好地去對抗牠,我們勇敢地站出來面對可能的法律責任、身體傷害、輿論壓力--譬如違憲的集遊法、明顯過當的警察暴力、媒體不實的報導以及毫無內容的人身攻擊、人肉搜索。
人民從來沒有「逃避承擔」應該承擔的代價,即使那可能是錯誤的,我們也願意用身體、用生命來讓社會認知到這個國家的錯誤多麼荒謬。江一豪大哥說「如果為弱勢發聲是錯的,那就關我吧。」我說:如果協助群眾發聲、聲討違憲的中正一,是錯誤的,那就關我吧。
我們效法先行者們:用身體和生命告訴這個社會,集會遊行、言論自由、自己決定自己(要不要核電)的未來,都是我們應有的權利。
很可惜政府除了血腥、毆打,除了水砲鎮壓,除了殺掉可能根本無辜的死刑犯之外,逃避作出任何實質的改變。法不修。人民的意見不採納。不斷地說謊--還記得那些沒有被兌現過的承諾嗎?承擔責任的人在哪裡?人們批評交通阻塞,但對於政府的背信棄義視若無睹。
但社會的確在變了。我們開始學會塗鴉是言論自由的一環,路過是集會遊行權利的行使,佔領是還權於民,代位求償是政府本來就該做的。
法學界、司法界開始進步了。我們在大量的失敗中,開始取得微薄但重要的勝利。法界開始意識到民主基石是「人民的根本權利」(而非政府扯著當虎皮的社會秩序)。越來越多勇於承擔的律師、法官、檢察官(甚至警察),開始意識到、甚至落實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當然國家機器不會放過任何鎮壓人民表達意見爭取權利的機會。國家機器不斷逃避面對它自身的錯誤。國家機器正在改用公共危險、妨礙公務,用打、殺、鎮壓與欺騙在壓迫人民和逃避問題。
當人民覺醒的時候,牠開始心虛害怕。當國家機器只剩下逃避,那它離瓦解也就不遠了。人民、法官、公務員、警察已經開始覺醒,如果政府不改,那我們會以各種非暴力,但絕對不逃避也不妥協的方式,改變它,或者取代它。
政府,你真的要小心了,你會害自己瓦解。而司法乃至檢警,也終究會站到人民這邊的。
撒以則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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