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馬涉財產來源不明罪 北檢簽結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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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律師黃帝穎日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總統馬英九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北檢以馬英九為現任總統,依據憲法有刑事豁免權,不受刑事訴究,等馬英九卸任後再行分案偵辦,將全案簽結。

未以「同一標準」偵辦感到無奈

 黃帝穎批評,當初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扁同樣有刑事豁免權,檢方仍對其他周遭人事證啟動偵查,對於北檢未以「同一標準」偵辦馬案,他感到無奈。
  
 黃帝穎說,他過去也曾向特偵組告發此案,特偵組一樣是簽結,不過,簽結理由,特偵組明顯不如北檢,因為特偵組是未經法定調查程序,隨便以馬英九無主觀貪污犯意、陳冲在立法院說馬「捐半薪」是「憑印象」亂說話等理由簽結;至於北檢則是回到憲法,以總統刑事豁免作為暫結理由,兩者法律素養「高下立判」。
  
 黃帝穎強調,雖然北檢法律程度比特偵組好,比較2006年「國務機要費案」,當時總統陳水扁雖有刑事豁免,檢察官一樣依法偵查,甚至同案共犯吳淑珍也可依法起訴,如果檢察官秉持同一標準,馬英九雖有刑事豁免,檢察官對於馬「財產不明」仍可依法偵查,罪證明確則可比照扁案,於總統卸任後立即起訴。
  
 黃帝穎說,依大法官釋字第627號解釋意旨,總統雖受憲法「刑事豁免權」保護,但總統涉嫌犯罪,檢察官仍可對於相關事證為「證據保全」,今年9月24日當庭遞狀,聲請北檢對總統府扣押近年的國務機要費使用明細。

馬無法說明24萬來源被告發
  
 全案起因,前行政院長陳冲在立法院答詢時說,馬總統曾對他說,「每年捐款超過他所承諾的薪水的半薪」,根據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馬英九每月平均存款48萬元,總統月薪僅47萬餘元,如果捐出一半,每月馬總統都有近24萬元財產來源不明,馬總統始終無法清楚說明。
  
 馬總統涉貪案被特偵組兩度簽結,黃帝穎轉向北檢告發,北檢今年9月24日首度開庭,黃帝穎當庭遞狀要求傳喚陳冲作證,不過,北檢將此案簽結。
 
出處: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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