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育辰
相較於社會運動的溫和訴求,挾著強大公權力的政府往往才是激進的一方。以大埔事件為例,劉政鴻推翻吳敦義原屋保留的承諾,強拆張藥局等民戶,間接導致張森文先生日前的身亡。如果真要拿社運來和劉氏政府來比較,哪一方比較激進?哪一方比較暴力?答案已經昭然若揭。
社運人士在黨國體制下長期受到污名化,好事者往往將社運描述為暴力、激進的少數左翼份子,並在主流媒體大肆地抹黑攻擊,但是近年來的社運發展證明了,這種武斷的推論僅止於個人的想像,諸如二十五萬名白衫軍為了洪仲丘案,和平地走上街頭;台灣農村陣線在內政部理性靜坐,在花圃種下守護台灣農產的精神,這些運動無一不是和平做為收場,無一不是以理性做為訴求。
如果將大埔事件比喻為一種社會矛盾,我們可以發現,這種社會矛盾並不是社運份子造成的,反而是非法、濫用的公權力造成的。劉氏政府面對縣府龐大的負債壓力,於是透過土地徵收與炒作土地的方式來籌措財源,卻忽略土地徵收是源自於人民財產的嚴重剝奪,也忽略土地徵收必須合於必要性、公益性等四大要件。
面對政府濫用權力所造成的矛盾,社運份子其實是中庸的一方,同時也是解開矛盾的重要推手。在社運的推動下,我們看到了顢頇無能的軍檢被廢除了,我們也看到關廠工人的訴求被社會所理解。如果政府在八月十八日願意用心傾聽農陣與大埔拆遷戶的聲音,而不是放任劉氏政府的恣意橫行,或許我們還可以挽救一條人命。
正因如此,社會運動是重要的、可貴的,因為社運解開的是社會長久以來的矛盾,並且使種種不公不義得以平息。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歷史所博士生)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sep/23/today-o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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