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幫警察喊冤 請葉毓蘭找對方向

◎ 陳中寧
七月二十三日徐世榮教授在抗議時遭警方逮捕,過程可見於「七二三強拆大埔抗爭」(http://www.youtube.com/watch?v=3QwjBb3T0Bw)現場錄影的四分二十五秒處清楚聽聞「公共危險,帶回去辦」的呼喝聲。據稱警方並試圖跟徐教授「交換條件」,把逮捕變成帶回說明,遭到拒絕。拒絕之舉卻被警大教授葉毓蘭指為自導自演,葉教授並聲稱是要為警方申冤。
此事最受爭議之處在於,徐教授僅是喊口號,就被當成與釋放毒氣、安置炸彈一般的「公共危險罪」。該追究的就是:到底是何人下令以此罪名逮捕徐教授?主管階層的不當命令,不但會給一線員警帶來過多壓力,並會激起民眾更強烈的反彈。同時,當天所執行者乃是總統安全維護,指揮權責在於國安單位。更該去追究的是:逮捕命令究竟是來自警方或是來自國安單位的指示?如果是後者,那便是警方為國安單位背了黑鍋!
最後,引發抗議的根源乃是劉政鴻濫權強拆,中央政府不加約制。若要保護警察,根本的辦法就是嚴格地監督政府,讓引發民怨的事情不要發生!進而警方就無須應付遍地烽火般的民眾嗆聲。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生)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l/30/today-o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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