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藏人一月三十一日在新德里靜坐示威,響應流亡政府發起的藏人共命運(Tibetan People’s Solidarity Campaign)活動。 (法新社 ) |
首度嚴懲藏人自焚案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中國媒體一月三十一日報導,一名西藏僧侶與他的外甥因教唆八人自焚對當局抗議,謀殺罪確認,僧侶判處死刑並緩刑兩年,外甥判處十年徒刑。這是中國首度嚴懲自焚相關示威。
新華社報導,阿壩州法院指控四十歲的羅讓貢求以及他三十一歲的外甥羅讓才讓教唆同胞自焚,八名藏人在他們的教唆及脅迫下自焚,其中三人因此死亡,羅讓貢求與羅讓才讓因此觸犯故意殺人罪,另還被控與西藏流亡組織媒體部門掛勾的羅讓貢求被判處死刑,緩刑兩年,褫奪公權終身,緩死等同於終身監禁。羅讓才讓則是因與舅舅共謀,被判處十年徒刑,褫奪公權三年。
新華社報導,兩名被告除教唆及脅迫八名藏人外,另五人也遭被告唆使和威脅,但其中有人自行放棄自焚,或在警方介入下停止自焚計畫。法院指控兩人為強化同胞自焚信念,還特別用手機拍下自焚畫面發送到海外。
法院指出,羅讓貢求長期與境外藏獨組織「格爾底寺新聞聯絡小組」成員三木旦保持密切聯繫。○九年阿壩縣僧人扎白自焚後,三木旦指使羅讓貢求收集提供阿壩地區自焚者的相關信息。羅讓貢求接受安排後,在僧眾中大肆鼓動自焚,單獨或夥同羅讓才讓在阿壩物色自焚者,先後煽動、引誘、教唆或脅迫八人自焚造成三死。
這是已知中國當局對自焚相關事件的首度公開起訴,也再次顯示北京要藉著讓示威者、示威者親友、甚至同情示威者的人入罪,來回應激烈抗爭激增的作法。羅讓貢求與羅讓才讓的定罪,也加強中國一貫以示威是外來者別有用心煽動、並非真正示威的說法。新華社稍後又發表「操弄自焚者必受法律嚴懲」的署名文章,痛批「達賴集團」鼓勵自焚,違反佛理,卻又狡辯來維護其非暴力形象,已近乎癲狂,必走向覆滅。
09年以來 近百藏人自焚
二○○九年以來,已有近一百名西藏人以自焚方式抗議中國統治,其中大部分都傷重不治。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1/today-int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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