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愛心不及實現,又被國稅局用惡法強課稅百萬元,民眾贈與的善款被追稅開罰。眾所周知,行善團有多少義工是不支薪的,也有許多廠商是只拿本錢的,這些所有節省下來的錢被國稅局課稅,這不是流氓搶錢的作風嗎?
黃文煌律師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明明是做公益,國稅還真厲害,開出一億多元的罰款稅單,當時賦稅署長張盛和表示「如果沒有罰你,你會跟繼承人勾串」,難道是搶百姓錢有功升級當財政部長嗎?國家真的窮到要用流氓當部長搶錢嗎?
國稅局諸稅官們,百姓的愛心捐贈,請勿引用惡法強課稅,就用捐贈法規讓它做好事吧!法條萬萬條,若要引用惡法課愛心捐款的稅,那這個政府也太霸道了。
(作者為退休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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