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

依法不管你死活


◎ 陳青田

公務員為人民公僕,理應依法行政,維持體制。但在依法行政上,官員若少了同理心,將會變成民怨,舉近期兩則新聞為例。

第一是,台北市有一件車禍,檢警皆稱「依規定辦事」,以致屍體在高溫馬路上曝屍四小時。警方說,會延遲是因為要等檢方相驗;檢方說,可以先行移開,不必現場相驗。雙方皆稱「依規定辦事」。

第二則是,台東海端鄉一名肝硬化患者發病,送到了關山慈濟醫院,院方稱,無法治療必須轉院;但「院方和民間救護車簽約」,不能違約出車,無車可派。家屬想以自家車轉載,院方又說「沒有醫護人員隨車,依規定不能轉院」;請消防隊派車,消防隊說「進入醫院,應由醫院負責轉診」,直到簽約的台東民間救護車到院後病患才轉院,前後延宕五小時,病患到台東馬偕醫院後,已陷入昏迷,隔日病逝。

這兩則新聞中的檢警、關山慈濟醫院、消防隊的心態,宛如馬總統的行政風格,例如八八風災時,馬認為勘災救災依法是閣揆及行政院職責,並堅持依法不宜宣布緊急命令,而引起廣大民怨。據此,馬在處理油電雙漲、物價、房價、美牛等,雖稱依規定或依法,但卻少了同理心,若馬能設身處地的為民眾著想,他的民調也不會那麼低啊! (作者為稻江管理學院助理教授)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3/today-o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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