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時事縫紉機(Season 1)-光唐穿針引線話常識(Episode 4)米酒總統─馬英九的政治謊言

新聞報導 - 大地新聞報導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1/11/07, Monday

(picture source: 鯨魚網站
米酒總統─馬英九的政治謊言
大地讀書會光唐解析(20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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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1:
國民黨執政時,米酒1瓶才20元,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台灣加入WTO,在歐美國家壓力下,不思民間疾苦,比照蒸餾酒課稅,將米酒調高到每瓶185元。


事實真相:
1990年,台灣申請加入WTO後,菸酒專賣制度與公賣利益即引發歐美國家的高度關切,1998年2月14日,台灣談判代表團在行政院長蕭萬長的指導下赴美,與美國貿易代表署白茜芙進行高層談判。並於2月21日簽署協定,決定米酒稅率,台灣將廢止菸酒專賣制度,並實施「菸酒稅法」,使菸酒價格回歸市場之競爭機制,米酒將比照蒸餾酒類課徵重稅,每公升課徵185元。
談判代表團成員如下:


經濟部長王志剛(2008年起擔任外貿協會董事長)
經建會主委薛琦(2008年起擔任證交所董事長)
農委會副主委林享能(現任高雄市國民黨黨部主委)
財政部次長吳家聲(已於1998年9月12日病逝)
經濟部國貿局長陳瑞隆(前經濟部長,現為民間華聚產業共同標準推動基金會董事長)


2000年3月28日,「菸酒稅法」在國民黨主導下於立法院三讀通過,2000年5月20日,民進黨執政後,囿於對外─台灣已承諾歐美國家,米酒將比照蒸餾酒類課稅,並預定於2002年1月1日加入WTO;對內─「菸酒稅法」已完成立法,米酒調漲,引發社會反彈、批判只能概括承受,雖然派員赴美尋求重啟談判,卻被嚴峻拒絕。


謊言2:
1999年,蔡英文曾公開撰文替對外菸酒談判的決策者及談判人員抱屈,認為他們10幾年來在市場進化過程中的艱辛努力,不能因米酒風波而被否定,顯見其立場反覆。


事實真相:
1998年,蔡英文為政大國貿系教授,受聘為經濟部顧問,雖然為台灣WTO入會談判成員,但不是主談者,亦非決策者。另日本燒酒案上訴已在1996年完成仲裁。台灣談判代表出發前,政府高層已瞭解,米酒議題將無法如台灣所願。蔡英文撰文只是說明事實,勿因米酒議題之挫敗,而抹煞加入WTO為台灣所帶來的龐大外銷利益。


謊言3:
2008年,馬英九上任後,一方面修法,一方面跟歐美國家交涉,強調米酒是料理用酒,並貼上標籤註明,並表示,如歐美國家的白蘭地、威士忌也貼上「料理用酒」,則適用同一稅率。最後策略奏效,歐美國家不再反對,米酒每瓶由180元調降到25元。


事實真相:
2010年4月22日,立法院修正「菸酒稅法」,將米酒從比照「蒸餾酒類」,改成按照「料理酒類」課稅,大幅調降米酒稅率,便引起歐美關切,前WTO副秘書長艾波特指出,米酒稅爭議的關鍵在於調降稅率的作法是否符合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第3條規範的「國民待遇原則」─「締約國之一方對於他方進口到其國內之產品,必須給予不低於本國產品之待遇」,便是希望確保競爭機會平等且不受歧視,這也是WTO非歧視貿易原則的重要體現。


台灣向洋菸酒課稅,歐美國家主張,國產菸酒也須一體適用,而且WTO對酒品稅級分類,是按「酒精濃度」,而不是以「製酒原料」為依據,不論以榖類釀製的米酒、威士忌,或是以葡萄製成的白蘭地,WTO認定都應在同為酒品的基礎上予以課稅。2011年3月30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公布「2011貿易障礙評估報告」,文中指出─「針對台灣去年(2010年)9月的調降米酒稅率,美國與歐盟,繼續對台灣官方表達強烈關切」,歐美國家並非如馬英九所言,已完全同意台灣調降米酒稅率。


結語
歐美國家不會在意台灣對米酒課多少稅,但台灣對米酒降稅,他們會要求台灣對白蘭地、威士忌也要比照,以增加這些出口酒類的銷售。


歐盟、加拿大和美國已分別在第8、10、11、75、84號爭議案,針對日本、韓國燒酒,要求修改酒類稅法。歐美國家現在沒有提告,並不代表認同馬英九的作法,因為,此舉將引發日本和韓國的跟進,何時提告只是時間問題,屆時,如仲裁敗訴,米酒又會調回原價,如不調漲,則要調降蒸餾酒類稅率,將衍生歐美酒品傾銷及飲酒人口增加之問題。


馬英九選舉策略:

對政績:矇騙、膨風、吹噓

對政敵:污衊、抹黑、打壓

對問題:裝白癡、裝可愛、裝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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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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