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我也是夢想家》文創企劃書

◎ 陳信良
申請人 :★★★(個人)
計畫經費:新台幣二億元整。
計畫目標:把「文建會」給的二億給花完。
計畫目的:同上。
計畫特色:執行方法,老少咸宜,人人都會。
執行方法:由計畫執行單位(就我本人)在2011年11月11日,11點11分開始的11分鐘之內,隨機徵選路人二名,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方式對決(三戰二勝制),勝利的一方即獲得一千萬元的獎勵。領到一千萬現金的同時,高喊:「精彩100」一百次!在規定的時間內截止後,未送出的獎金則由計畫執行單位作為計畫「創意」之獎勵金。
審查結果:通過!
評審意見:計畫內容極富「創意」,內容擬定嚴謹確實且可執行性高,是百年難得一見的「計畫」,對於建國百年之慶祝有重大的意義。惟計畫執行率過高,「創意」獎勵金恐剩無多,為顧及計畫者之權益,最終評審建議,計畫經費之外,應再追加三千萬給「計畫單位」做為精神鼓勵。
評審簽名:錢朵 元大頭 倪腰萵
(作者為古文字藝術創作者)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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