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 星期三

【林保華專欄】民國憲法不是一中憲法

作者 林保華   
2016-03-02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日前在華府的智庫「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發表演講後,被問及蔡英文當選總統時回答說:大陸並不關心誰在台灣執政;但是他又說:「她既然是按照目前『他們的憲政』所選出來的,她不能違反自己憲法的規定,他們的憲法是規定『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國』,是非常清楚的。」
說不關心當然是徹頭徹尾的謊言,從一九九六年發射飛彈,到這次習近平「地動山搖」的恐嚇,說明他們這夥人對當眾說謊也不會感到羞恥。但是要蔡英文「不能違反自己憲法的規定」則非常荒謬,一是中共從毛澤東到習近平,都把自己的憲法當作玩物,隨時在違反。而台灣與中國是對等國家,他們憑什麼對蔡英文指手畫腳?
然而,中國終於承認台灣有自己的憲法。憲法是國之根本大法,台灣有自己的憲法,台灣當然是一個國家。這是中國面對台灣主流民意與美國強大軍力,以及內部混亂所做政策上的務實(功利)修正。
因為王毅說了這部憲法規定「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因此被外界解讀為「一中憲法」。但這是中國編造出來的詞彙。中國在創造「一中一台」與「兩個中國」以後,才冒出所謂「一中憲法」或「憲法一中」,我們不應跟著起舞。
中華民國成立以後,它所制定的憲法,從臨時約法開始到現在,都沒有自命為「一中憲法」。即使一九三六年制定的《五五憲草》,哪怕中共已經有了一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而出現了「兩個中國」,國民政府也沒有說自己的憲法是「一中憲法」。即使兩蔣丟失中國來到台灣時期,因為「漢賊不兩立」也沒有「一中憲法」,只有「漢法」與「賊法」。
台灣目前的憲法是一九四七年開始行憲的「民國憲法」,什麼人都聽得懂「民國」,中國人最聽得懂,因為近年來中國流行「民國熱」,甚至中國民運裡還有「民國派」。只是「民國」這個概念有真假之分,一九九六年以前的「民國」不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還經歷長期的「戒嚴」。只有一九九六年普選以後的民國,才是台灣人民真正選出來的,儘管還有不少瑕疵。這個時候的「中華民國憲法」,已經經過多次修訂,尤其對所轄領土的界定而實際上成為「台灣民國憲法」。
用「民國」可以避開「中國」的陷阱。民國是「人民國家」之意,至於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民國」,華獨、台獨可以各自解讀,將來經過公投制憲,再決定新的憲法與國號。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