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吾爾開希給釋昭慧法師的公開信

吾爾開希 2014年10月21日 05:53

上昭下慧法師尊鑑:

您接受媒體訪問並在自己臉書上就日近社會上對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山門以及所屬大愛電視台的批判發表了您個人的看法,作為以勸化眾人為己任的玄奘大學教授,又同為佛門出家眾,您公開表達看法實有相當社會影響力。幾天前我在媒體上也曾嚴辭批判過大愛電視台的作法不符合現代社會媒體價值觀,而我同時批判應對此負責任的證嚴法師,「不能因為弟子眾多就以為自己在各方面都有智慧而妄加發言。」不知是否也屬於您所批判的「紅衛兵」式言論。並對於您的諸多言論,同時謹此就教。


(截取自釋昭慧臉書)

首先,所謂「滅頂」行為,系台灣社會各階層不約而同,自發串聯抵制黑心廠商,並以讓因貪財而罔顧民眾福祉的奸商付出極大經濟損失為目的。我認為這又是一次公民運動。台灣的公民運動早已超越請願、示威、遊行乃至佔領的街頭形式。

您質問「滅頂」影響到慈濟,這合理嗎?回答您,公民運動無法面面俱到地照顧社會階層每一個參與者,但絕不因此影響它的半點合理性!公民運動有其基本邏輯倫理。常常是在政府,政治代議士無法發揮其功效時發生,早者如本人親身參與的天安門運動,近者如台灣前不久的太陽花學運,甚至刻正上演的香港佔中都是如此。這三場公民運動都影響了社會的秩序,至少影響了交通,影響了安寧,影響了周邊店家的生計,而這些都無法抹殺他們的合理性。

紅衛兵」是當年毛澤東在中國大陸發動的自上而下的社會動盪,是野蠻的政治鬥爭,參與者是愚昧非理性的,其結果對國家對社會造成無法挽回的負面影響。這與今天台灣因自身權益受損,在政府以及其它現有機制無法提供有效護衛時,由民間產生的以維護社會共同利益為目標的公民運動怎可相提並論?在現代社會中,公民運動的存在是完整民主社會不可或缺的合理一部分。對此,我不期待因為魏應充所在而受衝擊的慈濟功德會完全明白,但卻期待作為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的您充分理解和支持。

進一步說,慈濟以及證嚴上人如果只是因為有魏應充這個弟子而無辜受影響,我們的確應該規勸社會運動雖然合理存在仍應盡量避免其非理性部分。但事實絕非如此。慈濟基金會創辦人證嚴法師在食安問題爆發之後還在與媒體座談時批判媒體報導食安問題等,也是看似真、其實假。並說「我們幾十年都這樣吃,不都這樣過來嗎?」如此言論與今天台灣社會的認知相差太遠。才會導致鋪天蓋地的反彈聲浪,其中批判上人為了袒護弟子而不顧普羅大眾的說法也是合理批判。我重申我在電視媒體對慈濟的提醒,證嚴上人需要理解擁有百萬以上的弟子,是因為她的勸募能力,而這百萬多弟子是因為認可她的慈善價值觀,同時成就了她的今天,而這些並不證明她在其它領域有多高的智慧。慈濟功德會的諸多內部文化包括其森嚴的等級制度以及與這等級制相對應的是投注的金錢數目,證明了證嚴上人的價值觀與一個現代社會的價值觀相去甚遠。

再進一步,大愛電視台的表現,更是慈濟集團對於現代社會價值觀的破壞。媒體事業,與醫療、教育一樣,都是公共事業,在民主社會中,即使以盈利為目的的私有企業在經營這些公共事業時都具有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並必須遵守基本倫理規範。慈濟創辦大愛電視台是運用大眾捐助,又取得了屬於有限公共財的電視頻道,就更應該遵守現代民主社會的媒體倫理。因主事者個人好惡而影響一個電視台甚至在新聞報導中都一字不提一個廣泛影響社會各階層的重大事件,這種作法實際上是破壞了台灣的媒體生態環境,破壞了台灣的現代社會價值體系。對此,我更加期待您,作為學者,作為同是佛門中人,比起每一個都已憤怒至極的台灣公民,抱持更明確的立場。

                                                                                                           吾爾開希  合十
作者補述:有網友提醒,大愛電視台並非隻字未提,只是報導篇幅較少而已。謝謝提醒,本人文責自負,也對於沒能完全釐清事實鄭重道歉。

感謝提出這項指正的網友,你們的觀點其實跟我並無差別:倘若大愛電視台不能以專業處理新聞,倘若不能作到這一點是因為主事者個人好惡而受影響,那麼這當然是破壞台灣的現代社會價值觀!期待大愛電視台能夠繼續秉持媒體專業倫理精神,期待主事者的個人好惡不會形成對專業的不當影響。這項事實如何,我個人能力有限,難以完全釐清,社會自有公斷,但此文及文後的討論是為釐清是非判斷標準,而這一點,我們的討論已經作到了。

*作者為流亡台灣大陸民運人士

引用網址 /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review/detail/a05f0f31-5836-11e4-bba6-ef2804cba5a1/?uuid=a05f0f31-5836-11e4-bba6-ef2804cba5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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