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2 | |
立法院又打算要開臨時會了。明天,立法院長將舉行談話會,下週一、十六日展開正式議程。這次臨時會為期三週,預定七月四日結束,但是國民黨未排除還要再開第二次臨時會。因為,馬總統兼主席已經三令五申,一再表示「希望」國民黨團在臨時會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兩岸服貿協議三大案。猶記四月底,馬英九在馬蘇會以「我若宣布,在野黨會說我獨裁」,堅不對停建核四表態,如今,獨裁卻完全不再成為問題。 服貿協議是三一八學運佔領國會議場的爭議大案,何以馬英九在國民黨團力勸下,仍決意快速闖關?一般咸信,不外是中國給他的壓力,以及個人希望在中國歷史上留名的驅力。因此,強行要以臨時會方式逞一己私慾,不惜破壞憲法設計之本意。 臨時會,就是立法院在正常會期之外加班開會。憲法對國會行使職權有清楚明文,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院每年兩個會期,第一會期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會期自九月至十二月底。會期以外的休會期間不開會,如果遇到重要而迫切的事項,必須由立法院處理,這時才召開臨時會。 按照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臨時會的舉行,有兩種途徑,一是總統咨請,二是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的請求。但也不是因此就可以說開就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對臨時會做了規範,一是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即召開臨時會,對緊急命令作追認,二是行政院移請覆議,立法院必須在七日內舉行臨時會處理覆議案,以解決行政、立法兩院的爭議。 從憲法與法律的安排,臨時會機制必須是因應重大、急迫,因此才有必要拿民脂民膏付給立法委員加班費,請他們銷假開會。但是在政治的實務運作上,事實又如何?詳查立法院的紀錄,戒嚴時代只開過兩次,一九五一與五二年,都在處理與日本間的和平條約問題。 隨國家逐步民主化,蔣經國十年加李登輝十二年從未舉行過臨時會,直到陳水扁時代才重新啟動,執政八年開過七次,除二○○一年由總統咨請召開,通過金融改革六項法律案外,其他六次全由立委請求開會。細究內容,包括要求核四復工、三一九槍擊案調查、罷免陳水扁等案紛紛搬上檯面。 到了馬英九主政,國民黨變本加厲,加倍奉還,短短六年,現在準備召開第十一次臨時會。臨時會非但是變相常態化,議案一般化,有違制度的設計,而且極高比率幾乎多在處理與中國有關的協議事項,如ECFA、兩岸智財協議的交付審查與通過、兩岸關係條例修正等等。這次的臨時會,除了考監人事同意權外,服貿、自經區,不也全都是馬英九要給習近平有所交代的題目?這個現象,是自蔣介石以來從未有過的異象,是另一高度的政治警訊,但公民的意見照樣被排除在政策決定的過程之外。 諸多民調早已顯示,多數台灣民眾對服貿協議持保留態度,反對馬英九挾持國民黨立委通過;更多民眾對自經區條例的內容缺乏了解,主張應該等政府說清楚後再議,以免重蹈服貿覆轍。換言之,大家認為馬英九的急事要緩辦。在這一面倒的主流趨向下,人民有何理由同意立法院額外動支預算付立委薪水,來開這種準備違逆民意的會無好會? 明天上午,國會議長即將召集談話會,確認臨時會是否召開以及召開日期與得處理的特定事項,國民黨以席次優勢,可以想見其以貫徹馬主席為優位的抉擇,則台灣公民除了必然將嚴肅看待反對黨是否以及如何以小搏大的意志與智慧,更有絕對的必要確認自己作主的行動醞釀。三一八之後的台灣政治格局,早已不再是兩黨說了算的天下,更何況一人獨裁的可能。事實發展會讓妄權者非信不可。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社論 |
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中國陰影籠罩下的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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