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雲程 | |
2014-06-17 | |
六月九日,中國外交部發表〈九八一鑽井平台作業:越南的挑釁和中國的立場〉。明明針對越南,北京卻以一九五八年發表的〈關於領海的聲明〉為附件,殊可怪也。 〈一九五八聲明〉中,北京不僅主張南海各島嶼的領土與領海主權 (第一點)、涵蓋台澎金馬(第二點),也否認一九五八年第一版海洋法公約「領海的無害通過權」(第三點)。令人咋舌的是第四點,出現「(台澎)仍為美國武力侵占」,及「(北京)有權採取一切適當的方法在適當的時候,收復這些地區。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外國干預。」 聯合國早已將一九五八年一系列海洋法公約重新修訂為一九八二年新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此時重提已無效力的舊公約,是第一怪。 美國完整簽署一九五八年公約,中國(無論ROC或PRC)未簽署;而美國至今仍未簽署新公約,中國反而立即簽署。弔詭的是,北京既完全接受了新海洋法,卻又由外交部重發〈一九五八聲明〉,等於否定一九八二年新公約的各種規定。這是第二怪。 一九五八年時台、澎「仍為美國武力侵占」嗎?其一是蔣介石元帥在終戰時接受(以美軍為主)盟軍統帥的指令,對台澎實施軍事占領。另一為根據一九五四年的〈共同協防條約〉,美軍部署台、澎並設立台灣防衛司令部 (USTDC) 與美軍顧問團 (MAAG)。至今協防條約早已失效力,只剩軍事占領狀態持續—盟總並未針對戰後軍事占領的狀態有過任何權力移轉。北京此時重提「美國武力侵占」,意指前者? 無獨有偶,前述〈中國的立場〉文中也提及軍事占領:「中國政府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指派高級官員,乘軍艦赴西沙群島舉行接收儀式。」 受降行為僅取得臨時管轄權並非主權,一切須待和約決定。但貫穿台、澎與西沙群島兩地的共通點,是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對兩者的「放棄」—前者規定在第二條(f),後者則為第二條 (b)。和約並未賦予領土主權給任何管轄相關島嶼中的當局。為何北京此時要重提:過去高唱革命對世界充滿敵意時的外交舊帳? 觀察近期北京同時在東海與南海對日、越等鄰國展開強勢作為,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Dempsey上將五月卅日在IISS主辦的「安全及國防峰會香格里拉對話」中提醒「中國的行為發生了變化」。我們很擔心:北京政權正朝向往日「革命時光」變化著,目的在確保「反法西斯戰爭的戰果」。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中國重提1958聲明,4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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