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阿扁總統送餐日記 20140327--- 闖入立法院和闖入行政院的差別

新聞報導 -
作者 贊策   
2014-03-27

在Facebook上面看到這則貼文,不過已經不知道被新訊息壓到哪裡去了,內容是說:記者問路人「總統被綁架,歹徒要求1,000萬的贖金,如果不給就要澆汽油燒死他,請問你會捐多少錢?」

路人回答「10公升!」。

2014年3月23日晚上,新聞媒體報導支持反黑箱服貿在靜坐的學生,有人衝進了行政院,24日凌晨至清晨,鎮暴警察以遭受「棉被和礦水瓶」攻擊為由,「
警方以抬人、拍肩驅離民眾」。
3月24日快樂聯播網的台灣最大棟的節目中,吳國棟先生描述23日19點至24日6點,他人在台北的行政院現場,除了描述他所看到事情的經過,還提出了幾個疑點:鎮暴警察大量增員的時間點;學生衝過拒馬鐵絲網進行政院時,留守的警察只有數十名(廣播中形容如同空城);第一批爬進中央辦公大樓的人,有的是學生,有的不是,事後清理時發現許多煙蒂及檳榔渣。(太陽餅及屏東蛋糕可能在這時不見的)

死守政院 糾察跪謝73勇者」報導中形容這位糾察,由一群警察護送進入內廳,聽到學生自願留在現場後,該名糾察突然「咚」地一聲,在學生面前下跪並磕頭,然後被警察送出政院外,還有記者的拍照喔!怎麼沒有人找這位糾察呢?總覺得煙蒂、檳榔渣和下跪磕頭疑點重重啊!
(註:20140328 蘋果日報:【封殺的真相】下跪糾察 《蘋果》找到了
有位助理教授寫了一篇文章,在此摘錄了一些文字,闖入立法院和闖入行政院的差別。
國會自治,第一部分是立法委員的人身自由權與言論自由權,也就是在會期內,非現行犯不能逮捕,立委發表與公務相關的言論,也不受訴追;另一部分就是院區內的領域管轄,屬於立法院自治。這部份並沒有規定在憲法中,我們只能從立法院的內規中,維安主要由駐衛警主導,必要時才尋求外界警力,以及警察權歸屬於院長等等去推論,大部分都只是學理論述而已。

民眾現在「佔據議場」,必須先由立法院長要求駐衛警執行,如警力不足,才可以對外求援,民眾並沒有以「暴力」的方式妨害公務,而是立法院自動把公務省略,讓他們在裡面喝啤酒吃香蕉看太陽花。被警察暴力毆打的學生或民眾,絕大部分都是坐在或躺在行政院外面。要說他們違法,肯定是有的,至少就違反集會遊行法與侵入住宅罪,更甚者會有毀損罪。


可以確定是,立法院長沒有開口的話,學生暫時是不會被驅離,太陽餅消失的行政院,一被學生闖入馬上就下令「天亮前完成清場」。愛面子的馬卡茸和藏鏡人小金金,應該不會預測到,所有能夠傳到網路上的影音、照片、文字;所有能夠動用到的國際資源,告訴全世界,台灣是如何的不願意被統一,國家機器是如何對待「被拍肩膀的暴民」!

天佑台灣!

今日的餐點:
(午)香菇雞湯、三杯虱目魚、火腿炒四季豆、炒高麗菜、白飯
(晚)藥膳排骨湯、炒花椰菜、蕃茄炒蛋、白飯
點心:小蕃茄、摩卡可頌、奶油酥餅麵包


延伸閱讀:
阿扁總統送餐日記系列
阿扁總統送餐週報 Week 47:20140317~20140323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705&Item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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