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馬財產來源不明 北檢簽結 卸任後再偵辦

2013-11-22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律師黃帝穎日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英九總統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北檢昨以馬為現任總統,依憲法有刑事豁免權,不受刑事訴究,等馬卸任後再行分案偵辦,將全案簽結。
黃帝穎認為,當初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扁同樣有刑事豁免權,但檢方仍對其他周遭相關人、事證啟動偵查,對於北檢未以「同一標準」偵辦馬案,他感到無奈。
黃帝穎說,他過去也曾向特偵組告發此案,特偵組一樣是簽結,不過,簽結理由,特偵組明顯不如北檢,因為特偵組是未經法定調查程序,就隨便以馬無主觀貪污犯意、陳冲在立法院說馬「捐半薪」是「憑印象」亂說話等理由簽結;至於北檢則是回到憲法,以總統刑事豁免作為暫結理由,兩者法律素養「高下立判」。
扁國務機要費案 曾被緊咬追查
黃帝穎強調,雖然北檢法律程度比特偵組好,但比較二○○六年「國務機要費案」,當時總統陳水扁雖有刑事豁免權,檢察官一樣依法偵查,甚至同案共犯吳淑珍也可依法起訴,如果檢察官秉持同一標準,馬英九雖有刑事豁免權,但檢察官對於馬「財產不明」仍可依法偵查,罪證明確則可比照扁案,於總統卸任後立即起訴。
黃帝穎說,依大法官釋字第六二七號解釋意旨,總統雖受憲法「刑事豁免權」保護,但總統涉嫌犯罪,檢察官仍可對相關事證為「證據保全」,所以在今年九月二十四日當庭遞狀,聲請北檢對總統府扣押近年的國務機要費使用明細。
全案起因,前行政院長陳冲在立法院答詢時說,馬總統曾對他說,「每年捐款超過他所承諾的薪水半薪」,但根據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馬英九每月平均存款四十八萬元,而總統月薪僅四十七萬餘元,如果捐出一半,每月馬總統都有近二十四萬元財產來源不明,馬總統始終無法清楚說明。
馬總統涉貪案遭到特偵組兩度簽結,黃帝穎轉向北檢告發,北檢今年九月二十四日首度開庭,黃帝穎當庭遞狀要求傳喚陳冲作證,不過,北檢也將此案簽結。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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