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於倒扁現場發表演說表示,罷免總統不需要該總統犯罪,只要他無能、做不好、民調滿意度降至十八%以下,表示人民已經出現不信任與不尊敬的狀態下,不需要人民提罷免,自己要有自覺及羞恥心自動下台。
根據台灣智庫的最新民調指出,馬英九的滿意度再創新低,僅一成七(即十七%),不滿意度高達七成。請問,當初您所謂的無能、做不好,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滿意度未滿十八%就應該要有羞恥心自動下台,您做到了嗎?而當時自己所發表的言論,難道都只是政治手段工具,在自己身上就不適用了嗎?
人民對政府已經感到失望,近年來經濟衰退、不顧台灣產業發展執意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等,在在都讓人民苦不堪言、搖頭嘆息。試問,做為一個領導人,馬英九是否該遵守自己說過的話,當個有羞恥心的總統,抑或是漠視人民的聲音,繼續當個沒有羞恥心的無能總統呢?
十八%的該下台,那十七%的呢?請自己下台吧!
(作者為基金會行政專員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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