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藍綠乾杯 花酒除罪

◎ 李如惠
藍綠共謀將特別費除罪化立法通過,說這是「歷史共業」,所有罪則一筆勾銷,一拖拉庫的人皆不必因為特別費而入獄。如果說這是制度的漏洞,因沒弄清楚整個特別費使用的細則,無關貪污,那麼陳水扁呢?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只是要報銷,所以拿了一堆發票報帳,根本無貪污犯意,現在天下人皆無事,唯有陳水扁一人關到死,台灣有什麼公平正義?難怪陳水扁憤恨難消!所謂歷史「共」業卻由陳水扁一人獨自承擔,是否太超過了呢?陳水扁任內捐一半薪水,比起馬英九大花人民繳稅錢,弄到國債高築,再一直漲電費、油價,到底誰比較愛民親民?難道只因陳水扁卸任無權力了,就得一肩扛起藍綠歷史共業?請立委一起將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台灣要公平正義,不是嘴巴說說而已! (作者為會計)
◎ 王松亭
在台灣,只要有足夠的社會地位,就可以享受罪行豁免權;那個豁免權的正式名稱就叫作「除罪化」,就是動用國家的力量和資源,掩護特定的人。
這些人有:政務官、地方首長、民代、教授和醫生。將公款匯入私人帳戶(馬英九):無罪;喝花酒報公帳(顏清標):無罪;用研究經費買3C電器放家裡(幾個被起訴的教授們):無罪。因為這些都叫作「歷史共業」,好像是自盤古開天地以來,就一直存在的事。
要培養一個達官貴人真的「很不簡單啊!」
已經民主化的社會,為什麼還會有那麼明顯的階級優勢呢?我想,主要的原因應該還是在選票的考量吧!
聽說為了台中的選情,藍綠都不敢把顏清標關太久,紛紛想要做人情給他;好像為了要放掉一條「大尾鱸鰻」,只好順勢連這些「珍貴小鮪魚(醫生、教授)」一起放掉。這就是台灣的司法、我們的法律;在它面前,人人「不」平等! (作者為在家烘焙師)
◎ 郭川珍
首先想問的是,貪污除罪既然是歷史共業,還要共同承擔,為何不敢正當地提出、充分地討論、適當地表決?或是立委諸公也是「午夜夢迴時」後悔當上國會議員,所以特別選在午夜時分偷偷進行修法,以掩飾自身正當性的不足?還是認為暗夜裡全民比較好矇騙呢?原來,連國會殿堂也還是喜歡「黑的」呢!
馬政府喜用司法整肅異己、護航特定人士已司空見慣;現在,更用立法來為個人脫罪,難怪這要被稱為「顏清標條款」,只是這回拿教授當掩護。這種「綁架式」的風格處處可見,都是將惹爭議的主要目的隱藏在尋求改革的次要目的上,而且強調兩者不可分,說白了就是綁架。換句話說,這是用民主的方式顛覆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更是國會議員公然綁架了全國人民,讓全民都得接受有權勢者貪污無罪,這不是全民都蒙上不白之冤嗎?
(作者為教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6/today-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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