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8 | |||
〔記者彭顯鈞、陳慧萍/台北報導〕菲律賓公務船槍殺我國漁民,菲國到昨天還堅稱為「非蓄意」、「是誤擊」,我國外交部昨天正式召開國際記者會,公布「廣大興廿八號」彈痕累累照片,駁斥菲國說法,強調「這是冷血謀殺」。法務部政次陳明堂引漁船上彈痕證據,指菲國開槍者明顯「有殺人的故意」,要求菲國政府承擔「國家責任」並負責賠償。 陳明堂強調,漁船上共有四十五個射擊痕跡,連吃水線以下也有五顆彈痕,漁船上並無撞擊痕跡,判斷案發時並無碰撞,造成菲國開槍防衛的可能性。 馬英九總統昨在接見參加「世界國際法學會亞太論壇」學者時也表示,依海洋法公約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各國在專屬經濟區執法,只能登臨、檢查、逮捕、司法等行動,「絕對不可以開槍,更不可以殺人」。 掃射無武裝漁船 冷血謀殺 馬總統表示,如果公務船用自動武器去掃射沒有武裝、也沒有挑釁的漁船的時候,已經不是執行公務,「而是冷血的謀殺!」 為導正國際視聽,外交部昨召開國際記者會,外交部長林永樂、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等人出席,向國際發聲,大動作駁斥菲國說法。 記者會發言台後方背板以英文強調,「這是冷血謀殺,不是『非蓄意』的殺害」(It is a cold-blooded murder, not "unintended" killing)。美聯社等約二十家國際媒體出席。 陳明堂在記者會上依據我國法醫研究所、刑事警察局的鑑定報告,向菲律賓提出嚴厲指控表示,身亡的漁民洪石成受到貫穿性槍傷,導致大量出血及氣胸、血胸,低血容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 陳明堂指出,射擊的方向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由前往後,依刑事警察局鑑定漁船上的九顆彈頭,為七點六二厘米彈頭,研判應是M-14、M240、M60機槍的可能性較大。 陳明堂說,根據漁船上的彈痕,「集中在駕駛艙下方」進行掃射開槍,死者的槍傷屬於高速貫穿性槍傷,菲國的行為人朝非武裝的人員「濫行掃射」,明顯「有殺人的故意!」 廣大興記錄器 未入菲領海 陳明堂指出,依據廣大興廿八號航程記錄器(VDR)的紀錄,漁船在五月九日上午十點左右,船速從三.三一節加速至十一.八一九節,判斷應是加速「自動離開」,地點是「我國經濟海域」,完全未侵入菲國領海。希望菲律賓政府依據國際法的慣例,承擔「國家責任」負責賠償。 林永樂向國際媒體強調,我國政府針對「廣大興廿八號」事件向菲律賓政府提出四項要求,包括菲律賓政府正式道歉、賠償家屬、嚴懲凶手、儘速啟動台菲漁業談判,都有法律依據,但菲國至今的回應不夠「正面、具體和充分」。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8日 星期六
我船無撞痕 菲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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