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8日 星期六

只許中央假公投 不准地方真公投


◎ 羅承宗

行政院公審會以核四涉及能源政策,依釋字第五二○號解釋意旨此為國家重要政策,不屬地方公投事項云云,推翻新北市公審會於月前無異議認定核四公投屬於地方公投事項見解。

台灣究竟要擁核還是建立非核家園,此為國政層次課題,若中央政府要以公投決定整體政策方向,自屬全國性公投範疇。惟就本案所涉「核四」爭議而言,從燃料棒放置、運轉,乃至高放射核廢料存放,這些活動俱為對新北市近四百萬住民生命權、生存權、財產權與健康權的具體、直接重大威脅。尤其核四從設計到建造過程問題迭生,地方住民已難信賴其安全性。本於憲法「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地方自治意旨,五萬餘名新北市民連署以地方公投決定轄區內此一高風險鄰避設施應否運作,這項公投提案既符情理,亦合法制,惜遭行政院公審會恣意連結旨在闡述法定預算不執行效力,與中央地方權限劃分爭議渺不相涉的釋字第五二○號解釋,悍然否拒新北市辦理核四地方公投,這種結論令人遺憾。

期盼本案接下來進入法律救濟程序後,參與判斷的法律人能勇敢摒除外界干擾,作出真正符合個案正義、對得起後代子孫的良心判斷!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助理教授)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8/today-o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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