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

只有黑店與台電怕缺電

作者 蘇緯政   
2013-03-08
暫時先拋開核四長期以來變更設計、工程品質、監控管理、輻射安全等諸多爭議,單就電力供給是否足夠來看,由「備用容量率」即可發現,就算少了核四,台灣電力仍不至於如政府所言,會面臨立即性危機。
「備用容量率」的定義是〔(供電容量減尖峰負載)除以尖峰負載乘以一○○%〕,簡單地說,尖峰負載就是用電量的最高值,以我國而言,通常發生於夏季白天所有家戶與公司使用冷氣時;各發電廠所發出的電力,必須得大於尖峰負載,且須超過一定的數額,以防任何無法預期的線路故障等突發狀況,隨時填補電力缺口,避免造成限電或斷電風險。這裡所謂超過的數額,也就是供電量超過夏季尖峰用電量的比率,即稱之為備用容量率。
根據我國經濟部能源局所公佈的統計資料,民國九十七年備用容量率為二十一.一%、民國九十八年備用容量率為二十八.一%、民國九十九年備用容量率為二十三.四%、民國一百年備用容量率為二十.六%。此外,以民國一百年為例,總毛發電量為二五二一七二.九百萬度,其中抽蓄水力發電占一.一五%,火力發電占七十八.五九%,核能發電占十六.七%,慣常水力、地熱、太陽能、風力、生質能及廢棄物發電占三.五六%。換言之,即使在夏季最尖峰時刻,就算目前三座核電廠除役,仍有將近五%至十%的備用容量率;而在離峰時刻,更絕對不會有用電吃緊的問題。台灣根本不需要再多的核電,建核四真的有必要嗎?
承前所述,可推論出建核四只是提高目前的備用容量率而已,並無實質效益。此外,台灣近年來因為產業外移嚴重,實際用電量亦會隨之調整,政府的備用容量率法定標準是否過高,而造成國家資源的不必要浪費,甚至於台電的輸配電管理、產業轉型、發展再生與新興能源、節電措施等問題,都應全面檢討並積極改善,而不是一味指望核四運轉來迴避這些應正視的責任與議題。核廢,並不會缺電,請不要再欺騙我們人民了!
(作者為國立台灣大學國發所碩士生)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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