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出賣國家與同袍 罪責僅三年?


◎ 呂禮詩
海軍去年所爆發之共諜案,利誘大氣海洋局中校處長及艦隊指揮部上尉參謀退役的錢經國,高雄高分院於日前依洩漏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期三年。以如此的刑度,依目前刑法假釋規定,服刑一年半即可能獲得假釋的機會,相對於國家安全與同袍在對岸掌握情資後執行任務所承受之風險,顯然不盡相稱,也無怪乎近年來國軍洩密之層級及洩密之情節有逐漸上升之趨勢。
情報作戰的重要性,不論古今、民間或軍方,都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就以近日在台中舉行的世界棒球經典賽為例,由於澳洲隊在球場練習時,不慎將投手調度的行事曆遺忘在球場,使得中華隊得以根據澳洲隊先發投手的球路安排打擊陣容,而果然在將士用命下,於首戰擊敗了澳洲隊;另在一九九六年的台海飛彈危機中,由於軍事情報局所策反的解放軍軍械部長劉連昆少將,適時提供了情報預警及飛彈彈頭等相關情資,方使國軍得以從容面對、不致誤判。
自解嚴至二○○八年以前,現役或退伍之軍士官雖偶有共諜為檢調偵獲,然軍階皆在少校以下,所洩漏之情資亦以技術情報為主。但自二○○八年馬英九總統就任以後,無論是二○一一年所查獲的陸軍司令部通資處處長羅賢哲少將,或是日前起訴的憲兵司令部前副司令陳筑藩中將,與仍在調查中的海軍一四六前艦隊長及國防部前國會聯絡處長等,洩密的層級越來越高,令人咋舌。
另以上所洩漏之情報,包括三軍聯合作戰所仰賴的C4ISR系統之「博勝案」及「陸區案」、海軍遠赴印度洋護漁的「靖洋專案」與防空監偵系統相關的「強網」、「黃網」系統等,實在令國人難以想像與接受!
馬英九總統上任以來的親中路線,崩解了國軍的敵我意識,且削減了軍事情報局的大陸工作預算,更不再派遣情報員赴大陸工作。相對於憲兵機車連及藝工隊裁併之躊躇再三,而更形重要之戰訓所必須的情報業務及預算,卻漠視其重要性而大刀一揮,實有重新斟酌的必要。
而擔任重要軍職之高階將校,既享有令人欽羨的優渥退休保障,理當為國家安全的需要,接受更為嚴密的約制,相關軍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於洩漏軍機刑度的適度調高,與退伍後前往大陸年限門檻的調整等,實應列為立法院新會期優先審議之法案,不容出賣國家與同袍而罪責過輕的判例再次發生!(作者為前海軍官校軍事學科部教官、前新江軍艦艦長)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4/today-o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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