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

金門拒民主女神像 中國旅美藝術家在美告馬

2013-01-01
陳維明去年來台推動民主女神像豎立在金門,但和金門縣府簽約不到一天就生變,他因此在美控告馬總統及金門文化局長,並求償二千二百萬美元。圖為去年一月十九日,陳維明由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執行長楊月清陪同召開記者會指控,他以海外觀選團名義來台,但抵台就遭剔除在觀選團名單外,總統大選前還接到警方關切電話。 (資料照,記者蘇永耀攝)
〔記者陳慧萍、吳正庭/綜合報導〕馬英九總統宣示捍衛民主人權,但中華民國轄下的金門卻容不下民主女神像,還被中國旅美藝術家陳維明在美國提起訴訟告「馬總統」!陳維明是在去年一月與金門縣政府簽約,計畫將「民主女神像」豎立在金門海岸線,但金門縣府不到一天就變卦,陳維明憤而在美國狀告馬英九總統及金門縣文化局長李錫隆,求償二千二百萬美元(六.四億台幣)。
香港媒體指我敗訴須賠償
香港蘋果日報上月廿七日報導,紐約州南區聯邦法院近日以被告缺席為由,判決原告勝訴,意即我政府必須付出高達六.四億台幣的鉅額賠償金。外交部昨天證實,馬總統確實被陳維明在美國提告求償,但外交部強調,這起訴訟還在進行中,我方根本還未正式出庭,所謂敗訴的訊息不正確。
外交部:訴訟還在進行中
陳維明是在去年一月十七日代表美國「民主女神基金會」與金門縣政府簽約,確定雙方合作投資,在金門海岸線上,建立一座高六十四米的民主女神塑像,以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但合約生效不到一天就喊停;陳認為馬政府屈從中國壓力才毀約,去年七月在美國提起民事訴訟,向馬英九和李錫隆求償二千二百萬美元。
根據TVBS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報導,陳維明表示,他之所以提告,理由是:「一百八十度大轉彎,遇到種種困境,馬政府為什麼會?有人說是有對岸壓力」。
針對這起總統被越洋提告的訴訟案,外交部發言人夏季昌昨表示,我駐紐約辦事處在去年十月上旬接獲通知,但法院文書送達有瑕疵,且書記官沒有注意到送達程序合法性,才會依原告申請發出「缺席證明」,但這並不表示法院已做出判決。
夏季昌表示,我駐美代表處已委託紐約律師向法院呈遞書狀申請展延,法院也已裁示同意,並訂於一月廿五日開庭,屆時我方將提出「主權豁免」請法院裁量。
金門縣府:藝術品染上政治
據熟悉內情官員透露,全案是因金門縣府在和陳維明簽約後,才發現財源不足,決定解約。
金門縣文化局長李錫隆則說,當初的確和陳簽下「意向書」,但希望在金門豎立的「民主女神像」是一件單純的藝術品,不應含有政治因素。
李錫隆表示,由於陳維明要求民主女神像得面向中國,且要放在兩岸旅客進出的小三通碼頭附近,已失去只是單純藝術品的意義。
律師黃帝穎指出,馬英九總統被一狀告上美國法院,已重傷台灣民主形象,賠上政府誠信,若判決敗訴,屆時這筆高額賠償金恐將由國庫支出,由全民買單。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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