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中生一等生 台生二等生

◎ 黃帝穎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和陸委會官員日前參加「陸生來台與高教產業」講座,公開表示將研議讓中生兼任國科會研究助理、修法讓中生參加全民健保。但此舉違反國際法上的「平等互惠原則」,形同放棄留學中國的台生權益。
事實上,中國政府目前並不允許在中國留學的台灣學生兼任國家級研究項目(性質相當於台灣國科會研究計畫)助理,也禁止台灣學生參加公辦醫療保險,如果馬政府片面放寬「三限六不」,讓中國學生享有我國健保及擔任研究助理,將形成台灣「中生」保障優於中國「台生」的不公平「差別待遇」。
中國也有類似我國全民健保的公辦醫療保險體系,但一直將台灣人排除在外,在中國的台灣學生和台商、台幹一樣,都無法參加醫保,對於還沒有經濟能力的台生來說,形同被剝奪就醫看病的權利,這已導致目前許多台生,就算是重感冒也不敢去醫院看病,因為台灣學生就連在自己學校的校醫院看診,費用也是中國學生的十倍,更遑論到校外的大醫院求診。
基此,馬政府不能片面鬆綁「三限六不」,至少應將其中涉及財政支出的「中生兼任國科會助理」和「中生參加健保」此二問題列入兩岸協商議程,基於「平等互惠原則」,為在中國留學的台灣學生爭取「對等」的權益。否則,就是形同放棄我方談判籌碼,置中國留學的台生於不顧,片面圖利沒在台灣納稅的中國學生,對不起有繳稅的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
(作者為律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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