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阻擋怪手強行開挖水圳 吳音寧被告強制罪


新聞報導 -
作者 守護水圳   
2012-05-17

【中科搶水工程包商偉盟工業控告阻擋怪手強行開挖水圳的吳音寧 妨害自由 違反強制罪】(敬請轉po)

5/10(四)一早,自救會幹部北上開記者會。音寧突收到鄉親通報,怪手要在溪州公所前強行動工。她獨自一人,肉身檔怪手,拖延時間等待鄉親到場。通報的阿伯不捨地說:「怎麼能讓一個女孩子坐在怪手前面,這麼危險。」附近居民們見狀紛紛動員,找來鄉親到現場聲援。


中科搶水工程包商偉盟工業與下游包商在現場錄影存證,在5/13控告阻擋怪手強行開挖水圳的吳音寧妨害自由,違反強制罪。


農民在當天即搭起棚架預計長期抗爭,堅決反對中科搶奪農業用水。至今現場仍持續抗爭,需要大家持續關注。我們堅信,你、我與鄉親們要一起擋下這不公不義、沒必要做、浪費納稅錢的搶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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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304 條 (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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