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6日 星期五

吳珈慶體驗營 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

作者 陳偉忠   
2012/04/06, Friday
前撞球國手吳珈慶以二十三歲逾徵兵及齡之姿返國服行兵役,由於已於上月中旬在泰山區公所完成軍種抽籤,預期本月十一日即可入營服行兵役,媒體號稱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服役的台灣兵。
首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雖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因否認中華民國為一國家,所以對吳珈慶所謂返「國」服行兵役,對其並無所謂違法問題,也符合其一個中國的兩岸政策。況且吳珈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以探親名義入境,又以名實不副的狀況下,違法居留補行徵集。此為荒誕之一。
其次吳珈慶係於去年三月中旬以文化大學學生在學役男身分申請出境,然而文化大學以該學期吳珈慶沒有選課也沒有註冊,依校規勒令退學,並於同年四月依規定呈報吳珈慶戶籍所在之新北市市政府。新北市市政府接獲通知後,應依法即行廢止其緩徵核准及依法徵集服役。
而吳珈慶離境後前往中國,並於同年四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分證,並同時繳出台灣護照及身分證。隨即吳珈慶代表中國參加二○一一年世界九號球北京公開賽。
然而相關兵役單位在其出境申請身分消失,卻不能究實查察,依其申請出境當下,大學已開學,其在不選課、不註冊下,卻仍以在學學生身分虛偽陳詞申請出境,而在中國公開向媒體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時,已早棄應服兵役如敝屣,有關機關本可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或同項第四款規定︰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四十五日未自動申報者,同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移送法辦,然而官員的消極不作為與吳家的取巧,讓有關機關仍以原在學役男可出境四月催告六月之規定,坐待吳珈慶返國服行兵役,此為荒誕之二。
如今吳珈慶先持中華民國護照以在學役男身分出境,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探親回台補行徵集,進而演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服行台灣兵的荒誕劇碼,此例一開,有需要前往中國擔任公職者只要依吳珈慶模式便可如魚得水,問題是我們的國家安全在哪裡?
(作者為前國安局特勤組長)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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