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

開工鞭炮釀死亡車禍 小吃店連帶判刑

 

〔記者周敏鴻、羅正明/桃園報導〕台灣人逢過年、喜慶常放鞭炮,圖個興旺好運到,但卻有商家大年開工放鞭炮,竟因而致人枉送一命,商家也吃上官司,還被判刑,案例極罕見,值得注意!
82歲翁閃鞭炮被撞
桃園縣八德市福國北街小吃店老闆娘李麗美,去年2月8日逢新春開工,她在店門口放鞭炮,路過的82歲張姓老翁,因畏懼爆裂聲響,嚇得繞過鞭炮施放區,往馬路內側走,1輛貨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可憐老翁枉送一命;桃園地院昨宣判,貨車司機胡科瑞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放鞭炮的李麗美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月,都緩刑2年。
「我真的很倒楣!」李麗美說,當天是大年初六開工拜拜,她將長約1米半的連珠炮鋪在店前馬路燃放,因是環保鞭炮,煙本來就不大,豈料竟鬧出人命,責任還算在她頭上。
判決指出,當天清晨6時多,李麗美在小吃店前拜拜,然後在道路的外側車道燃放鞭炮,劈劈啪啪作響,張姓老翁剛好經過,為了躲避鞭炮,就往內側車道走,此時,司機胡科瑞開著貨車經過福國北街,因鞭炮煙霧飄散,影響視線,他沒看到走近內側車道的張姓老翁,一下就迎頭撞上,張翁慘叫一聲倒地,顱底骨折併頸椎骨折、血胸等傷勢,送醫延至清晨6時54分不治。
司機也判刑 緩刑2年
案發後,司機胡科瑞隨即前往八德交通小隊自首,法官認為,胡科瑞、李麗美都與張姓老翁的家屬達成和解,也履行賠償責任,犯後也深具悔意,分別判2人6月、5月徒刑,緩刑2年,以勵自新。
李麗美說,意外發生後她的心情嚴重受影響,出庭像被當成壞人一樣訊問:「妳認不認罪?妳要不要賠錢?」整天還得提心吊膽會不會要坐牢,後來她分3次賠給老翁家屬20萬元,如今獲判緩刑,總算告一段落,她也終於能放下心來。
以後放鞭炮 更小心
李麗美說,現在拜拜她還是會放鞭炮,但會在放鞭炮前注意附近人車,不敢再大意了,她相信有拜有保佑,倒楣事不會一再找上門。


胡科瑞開著貨車經過福國北街,被鞭炮煙霧擋住視線,沒看到道路中央的張姓老翁(黃圈圈處),撞了上去。 (記者周敏鴻翻攝)
張姓老翁看到小吃店門口燃放鞭炮,就避開走向內側車道。 (記者周敏鴻翻攝)

2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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