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

如此國安局 國民黨安啦

◎ 黃帝穎

周刊踢爆,調查局非法監控蔡英文,調查局則發出聲明駁斥,表示是為了確保候選人安全,依法蒐集活動行程,但只要稍微檢視調查局組織法,即可發現調查局公然說謊、踐踏法律,馬政府以國家機器介入選舉,違法事證越來越明確。

依據調查局組織法第二條規定,調查局掌理國家安全及犯罪偵查等事項,然而調查局對蔡英文的情蒐內容,包括:與蔡英文會面的對象、談話內容與該對象若轉而支持蔡,約可左右多少選票等,這些情蒐內容完全與候選人安全無關,更不在調查局組織法第二條明文規定調查局掌理的國家安全及犯罪偵查範圍,調查局公然違法。筆者要問的是,如果不是馬總統下令,調查局的公務員豈敢目無法紀,「睜眼說瞎話」?

此外,經建會對宇昌舊案的炒作,也凸顯國家機器介入選舉,劉憶如主委領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卻配合執政黨進行選舉議題操作,除了變造宇昌重要文件外,經建會用記者會或官方網站等國家資源對人民提問,也是明顯違法。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二條規定,行政行為有固定形式,但完全沒有授權行政機關可以變造文書或以記者會、官網公告方式質問人民,經建會卻無視行政程序法的明文規範,多次違法質問蔡英文,如果不是馬總統下令,經建會的公務員豈敢違法行政、介入選舉?

再者,特偵組配合搜索宇昌文件,同樣是違法濫權,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但特偵組在經建會對宇昌解密後,大動作搜索扣押,還有辦案人員對媒體放話「宇昌資金異常」,如果不是馬總統下令,特偵組公務員豈敢違反「偵查不公開」,甘冒刑法洩密罪責,配合國民黨炒作宇昌議題?

從經建會、特偵組到調查局,國家機器介入選舉事證明確,嚴重踐踏民主法治基本精神,馬總統口口聲聲捍衛民主法治,豈還能隱身幕後,不用給國際社會與台灣人民一個交代?(作者為律師 )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