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審判筆錄、判決書明載 綠:富邦捐國民黨1500萬 白紙黑字

〔記者張舒婷、陳慧萍、王寓中、張文川/台北報導〕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前天第二場總統大選辯論時,質疑馬英九總統收取富邦金一千五百萬元政治獻金,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昨回應表示,二○○八年大選沒有捐款給馬英九,強調「馬英九事實上是拒絕我們的捐款」。國民黨馬吳競選總部也否認,並指責蔡英文與民進黨胡亂指控。

蔡明忠:二○○八年未捐款給馬

但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昨公布九十九年八月廿五日扁案審判筆錄指出,蔡明忠在法庭作證時,辯護人曾問蔡明忠,「二○○八年總統大選時,你或你的家族,包括你父親、弟弟及富邦金控或關係企業有無捐款給馬英九總統?」蔡明忠回答,當時政治獻金法已經通過,就他印象所及,確實是有捐款給國民黨,並且取得收據,金額應該是一千五百萬元。
莊瑞雄質疑,蔡明忠講得很清楚,他有捐錢給國民黨,還取得收據,這筆錢怎麼可能人間蒸發?馬英九是不是政治獻金收太多,才會收到忘記?請馬仔細回憶,向社會大眾交代這筆錢的去向,是進了私人口袋,還是國民黨帳戶?還是藏在其他什麼地方?

綠:請馬仔細回憶 交代這筆錢去向

而根據台北地院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決書,判決書第九十六頁也指出,「九十七年總統大選時,伊(按:蔡明忠)家族有捐款給國民黨,金額應該是一五○○萬元,這筆捐款當時是跟王金平院長接洽,由其經手並取得收據,這個捐款是對政黨,至於國民黨如何使用不是捐款人所能決定等語(見本院卷四第二九一頁)」。

二次金改案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受訪表示,這段內容,是他在法庭上詰問蔡明忠,蔡明忠所說;但鄭文龍事後調閱國民黨和馬英九九十七年的政治獻金申報資料,都查不到這一筆。

蔡明忠昨天出席「富邦台北馬拉松競賽」時,對蔡英文的質疑回應表示,以父親(富邦集團總裁蔡萬才)在法院的證詞,二○○八年大選並未捐款給馬英九,去查的話也都可以查到;如果有所謂「捐款給國民黨」,事實上是發生在二○○四年,但○四年總統大選後選罷法就通過了,富邦金身為守法企業,不可能做出違背選罷法的捐助。

蔡明忠也強調自己「平常心」看待這次選舉,並說自己認同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說的,永遠支持民選的總統。

馬吳總部:蔡與民進黨胡亂指控

對民進黨持續追打富邦政治獻金,馬吳競選總部發言人殷瑋表示,蔡英文在總統候選人的辯論會上,毫無證據就指控馬英九總統接受富邦一千五百萬元政治獻金,不但馬總統在市長任內早已澄清,國民黨今年十一月七日還曾發新聞稿再度澄清,蔡明忠也再次否認此事,蔡英文與民進黨明顯是胡亂指控。

殷瑋指出,相對而言,開發基金的官員在蔡英文行政院副院長卸任後到蔡主席家中報告,已有公文可資證明,在辯論會上馬總統也提出疑問,蔡不但當場有兩分鐘可回答,會後還有記者會可澄清,卻顧左右而言他,完全沒有回答問題。自己一再迴避、模糊焦點,卻在沒有任何證據下胡亂指控別人。

莊瑞雄則說,國發基金官員因業務需要找蔡交換意見,不是什麼「報告」,馬英九胡亂影射,依此標準,馬在台北市長任內,先後五次到富邦招待所吃魚翅宴,隨後富邦成功購併北銀,明顯有對價關係,這才是真正涉嫌圖利,「請吃魚翅的馬市長不要抹黑卸任的蔡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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