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 星期三

台灣有妮真好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陳前總統水扁先生   
2011/11/30, Wednesday

世界球后曾雅妮果然不負眾望,以二百七十二桿低於標準桿十六桿的佳績,贏得二○一一揚昇LPGA台灣錦標賽的冠軍。曾雅妮興奮地表示:「謝謝大家支持,我辦到了。」曾雅妮賽後說:「我剛轉職業進入LPGA,就一直想要爭取LPGA到台灣來舉行,如今不但在家裡比賽,還如願拿下冠軍,沒有讓國人與球迷失望,真的非常開心與高興。」這是曾雅妮本季LPGA的第七座冠軍,她的球后地位短期內將無人可以取代,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都感到與有榮焉?我也放下手中工作,連續四天全神貫注台灣之光曾雅妮那面帶微笑,充滿自信,專注打球的完美表現,我不禁要說:「台灣有妮真好!」


二○○八年曾雅妮以十九歲十四個月又六天,成為LPGA錦標賽史上最年輕的冠軍得主,並在同年七月一日承蒙馬英九總統召見,當時她向馬總統建議爭取LPGA巡迴賽能在台灣舉行,只要新台幣二億元。馬總統聽到要二億元,立即回說舉辦一場LPGA的比賽經費這麼高,可以舉辦十場路跑。曾雅妮的失望之情不難想像,馬英九接見的會客室叫「台灣晴廳」,但對甫榮獲LPGA冠軍的妮妮而言,無異是「晴天霹靂」。


曾雅妮回顧LPGA台灣賽成功舉辦歷程,「二○○八年是我第一年打上LPGA巡迴賽,當時看到這麼多國家舉辦LPGA賽事,心裡就希望能在台灣舉辦一場比賽。」她說,「這樣的比賽是台灣最好的國民外交的管道,可以讓台灣走向世界。」經過四年的努力,曾雅妮終於做到了,並把冠軍盃留了下來,同時兌現要邀請LPGA前十大好手來台競技的諾言。


台灣第一次舉辦LPGA錦標賽極為成功,四天共湧入六萬六千九百七十一位熱情球迷進場觀賽。曾雅妮被問到馬總統在二○○八年七月一日潑冷水之事,仍然很有氣度的表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不會想那麼多。」不愧是一代球后!


我完全同意曾雅妮的說法,在台灣舉辦LPGA巡迴賽,是最好的國民外交管道,可以讓台灣走向世界。運動也是柔性國力的表徵,尤其台灣的國際外交處境艱困,有機會申辦國際體育賽事,讓台灣走出去,世界走進來,都是突破中國「三光」政策的捷徑。一個台北花博花上一百五十億元,農委會一次補助三十億元,辦一場LPGA錦標賽二億元,錢不是問題。問題是馬總統不打高爾夫球,也對LPGA認識有限,如果是他有興趣的運動,他就不會那樣回應。至於有人扯上因為「外交休兵」以致犧牲運動賽事的申辦,應不至於。


二○○九高雄世運及二○○九台北聽奧能夠成功舉行,我比誰都開心高興。畢竟這二大國際體育活動都是在我任內所爭取,並在申辦的過程出錢出力。高雄世運先爭取到,接著是台北聽奧,一南一北,也是區域平衡。記得二○○九年年初,我在北所就接到紀政寄來的卡片,感謝吳淑珍跟我在聽奧申辦過程包括募款所付出的心力。高雄世運從一開始,台南市及高雄市都有意爭取,我就參與其中,我在總統府接見相關的地方官員,特別是世運我國籍的陳姓執委,當我獲悉台灣有條件申辦時,我就下定決心,由中央政府負擔主場館興建的全部經費,雖然是以城市名義來申辦,但我會把它視同台灣全國的大事來支持。由於高雄市表現積極,最後裁示由高雄市提出申辦申請。


在爭取世運執行委員的的支持過程,體委會、外交部都投注相當的人力物力。特別世運主席每次來台,我都撥出時間接見,除了行銷台灣、介紹高雄,更保證申辦世運的財務中央政府會全力支援。我是二○○九高雄世運的最佳代言,從旁化解世運與高雄的歧見與誤會。連世運主席要求台灣軍方神龍小組在開幕式安排高空跳傘,以增大會光彩,我也答應下來,這也是後來二○○七年國慶日國防展演,我建議神龍小組提前在凱道府前廣場定點跳傘降落的緣由。主場館中央出錢,地方興建,高捷差點無法如期完工,也是林文淵回鍋中鋼董事長後才做起來。我告訴陳菊市長辦好高雄世運,不但將讓高雄登上國際舞台,更有助於市長連任成功。


過去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亞洲女足大賽在台北舉行,馬市長禁止市民攜帶國旗進場為選手加油打氣,說是基於「奧會模式」,但陳菊市長是高雄世運的大會主席,允許觀眾攜帶各種旗幟包括國旗進場,什麼「奧會模式」不得攜帶國旗的「禁忌限制」,終於被打破。隨後舉行的台北聽奧,也可以滿場揮舞國旗。這次LPGA台灣賽,不但可以升上我國的國旗,使用正式的國號,在曾雅妮最後一洞差點抓老鷹,再見博蒂,勇奪冠軍時,現場上萬球迷揮舞國旗為妮妮喝彩,全部透過高畫質影像經由衛星即時傳播到四十多個國家。記分板的畫面、TSENG、桿數和我國國旗、ROC等也都同時被播報出來,連續四天,每天四至七個小時,這是最好的一次台灣國際行銷。


很多人看到曾雅妮拿下LPGA台灣賽冠軍,電視畫面裡球迷瘋狂揮舞國旗的那一幕,忍不住眼淚差點掉下來。三年來中國C咖小官陳雲林來台,國旗被沒收;中國貓熊要到動物園,沿途國旗被藏了起來。感謝妮妮與許董幫我們把國旗要回來,特別是楊昇許典雅董事長在簽約過程的堅持,用七億元換來國旗的揚昇。


台灣是一個無法真正團結的國家,有些事情都無法建立「台灣共識」。國歌裡有「吾黨所宗」,黃埔軍歌則有「黨旗飛揚」,民主時代還有黨政不分。國旗、國歌不是不能改,不改的結果是有人開不了口唱國歌,有人背著國旗在宣誓,都不是正常國家應有的現象。


二○○○年五二○我的就職總統大會阿妹唱國歌,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有這麼好聽的國歌。一九九五年四月我是台北市長首度出訪日本,住在東京大倉大飯店,一早醒來看到窗外的旗桿升上日本及我國的國旗,不遠處又有美國國旗升在美國駐日大使館。我只是台北市長,但國旗因我而升起,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國旗而飆淚。我更可以感受揚昇許董為何願意多花七億元來升國旗的「奇摩子」!


如果那是一面有台灣共識的國旗,十月二十三日感動落淚的人一定更多!
source: 陳前總統辦公室,原載於:壹週刊549期陳前總統專欄。

轉載自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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