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夢想家,馬友友,燒錢!

作者 胡文輝   
藝術,無價,打著藝術的招牌,納稅人的血汗錢,就可以隨便拿去燒嗎?
藝術,有價,以限 制性招標為手段,特別量身訂價,只有馬友友們合身!
藝術為政治服務,就已不再是藝術,只是實現政治目的工具,就像獨裁政權豢養的藝術工作隊 (藝工隊),在當今則是政、藝相結,利益交相賊,藝術包裝下,包藏著濃濃的政藝利益,銅臭味四溢!
雙十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演出兩 場,馬英九政府花了二億一千五百萬公帑,其中一億八千多萬採限制性招標,並以「創意設計規劃案」為抓總,由賴聲川的表演工作坊承包,其他標案就像一串粽 子,如近親繁殖般分包,引發其他藝術界人士強烈質疑。
「夢想家」音樂劇的源起,就是為政治服務,為馬英九的意識形態服務,為特定族群的夢想 服務,從發想到結果,為的就是透過戲劇,詮釋歷史,連結中國,意識形態「政治正確」,一以貫之。
在民主台灣,不論賴聲川或是誰,想要以戲 劇、電影等藝術表演形式,呈現個人意識形態或政治立場「我的夢想」,都應予尊重;但是,馬政府以國家機器、公共資源供養的「夢想家」,呈現的只是馬英九的 夢想、賴聲川的夢想,不是台灣人共同的夢想,無法讓人民共鳴。
夢想家音樂劇,燒人民的錢,卻以意識形態宰制人民思想,為政治服務,政、藝利 益相結,卻以藝術為名自辯,錢燒了,責任沒了,我們彷彿看到黨國幽靈若隱若現,這才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 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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