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冤殺案之所以天人共憤、人民的怒火之所以愈燒愈大,固然因為江國慶在軍中無辜而死,僅此一點就足以動搖國本了。然而,更可惡的是特偵組,竟然縱放包括前國防部長陳肇敏以下當年刑求取供的九個「狗官」,以「追訴時效」已過全部不予起訴。既然特偵組在起訴書中痛批陳肇敏「為達偵破目的可以罔顧程序正義」,卻放棄「開釋無辜、懲罰罪犯」的正義原則,難怪朝野用「官官相護」來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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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特偵組不是紙老虎,只要拿出辦扁案的百分之一精神與手段,「狗官」逃得了才怪。
只要看特偵組檢查官越方如千里迢迢到日本去威迫利誘辜仲諒,要辜咬扁A錢做為交換;特偵組有「依法而為」?固然沒有「依感覺辦案」,卻是用教唆、串通辦案,用「押人取供」辦案。特偵組與「狗官」有什麼不同?特偵組抨擊狗官「罔顧程序正義」,難道特偵組就顧到了「程序正義」?誰說特偵組與狗官不同?
江國慶案也好、陳水扁案也好,都是政治誅殺案件;所用的手法也大同小異,所以「官官相護」並不稀奇。問題是,台灣人民不但要求程序正義,也要求實質正義;昭雪江國慶案的重要意義與歷史意義在此。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詳細內容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29/today-fo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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