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 星期一

毀壞語言則滅其族/新疆校園9月全面禁止維吾爾語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許銘洲/編譯   
2017-08-01

新疆喀什地區維吾爾女性及其孩童。圖片/RFA網站截圖
新疆喀什地區維吾爾女性及其孩童。圖片/RFA網站截圖
《自由亞洲電台》(RFA)7月28日報導指出,位於中國西北部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近來下達命令,要求學校教育單位,從學齡前幼兒園到高中,全面禁絕使用維吾爾語言與文字。美國維吾爾協會(Uyghur American Association)主席尤沙.哈珊(Ilshat Hassan)則批評北京的強制手段,根本就是「文化滅絕」(cultural genocide)舉動,國際社會不該縱容中國恣意摧毀,已經使用長達數千年,美麗的維吾爾語言、文化。
為什麼要禁止維吾爾人在學校使用自己的語言?RFA報導指出,北京採取前所未有強硬手段,目的在於「同化」新疆少數民族。類似的漢化目的,早就讓維吾爾人倍感種族歧視、宗教迫害,以及文化壓制。過去10多年來,中共宣稱在新疆推行「雙語教育」;然而維吾爾人譴責中共在自治區所推動的,根本是「漢化」單語教育,於今又企圖加快速度「鏟除」維吾爾人的族語影響力。
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南部的和田地區,今年6月底,由當地教育單位,簽發一分5點指示公文,命令維吾爾各級學校,必須從2017年9月開學後,全面實施漢語教學,一旦使用族語授課,就屬「違法行為」,將遭嚴懲。
該份和田教育局發佈的【和田地區制定雙語教育五條規定,加強中小學雙語教育】內容全文如下(注:和田教育局在微博網站的發文原件,已遭刪除):
一、依法堅持全面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加授本民族語言的雙語教育根本原則。二、堅定不移從2017年秋季學期開始,學(齡)前三年全面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從小學一年級起、初中一年級起全面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2020年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全覆蓋。 三、堅決糾正對漢語言教師進行維吾爾語言培訓的錯誤做法。 四、堅決禁止在教育系統內、校園內使用只有維吾爾語言的文字、標語和圖片。 五、堅決禁止在教育系統集體活動、公共活動、管理工作中使用維吾爾語言。
和田教育局的上述五點指示文件,亦在結尾處提醒指出:「凡對雙語教育政策、原則不貫徹、不執行、不落實,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搞陽奉陰違、當面一套、背後一套的,一律按兩面派”對待,按“兩面人”予以嚴肅處理。
  
(截圖取自/ weibo.com)
 《自由亞洲電台》(RFA)記者,進一步向和田地區教育局,多位匿名官員查證發現,該分文件在6月28日發出,並於2天後送達和田地區所轄的各縣教育局。
一位當地的維吾爾女性教育局官員指出,她已耳聞,從今年秋季9月新學期開始,小學以及中學全面要用漢語普通話授課,不能再使用維吾爾族語教學生。而且教育局已經多次急切討論著,如何讓「漢化」教育,在新疆自治區成功上路。另一位男性教育官員也指出,維吾爾語教科書,將全面被漢語教科書取代;另外,校園內所有師生,規定只能說漢語。
另一位和田地區的男性教育局官員指出,該轄區實施雙語教育10年來,卻沒有辦法讓國家語言普及化,於是和田轄區,決定下猛藥,解決普通話長年以來,推行成效不彰問題。
一位漢人教育官員頗為直率傳達其大漢思維表示,校園禁用「維吾爾語」,才能創造有利環境,讓少數民族深入認識國家語言,讓他們更能熟悉、「浸沒」於漢文化的宣傳、圖像與思維。這位漢人官員還進一步指出,未來和田地區的校園會議,以及團體活動,完全用漢語溝通,不得再使用維吾爾語。
然而,新疆自治區打算禁止學校使用維吾爾語言、文字,顯然已違反中國憲法(例如中國憲法第一章第4條;第121條)、少數民族意願,也與地方民族自治法(例如第一章第10條,第37條)相互抵觸。美國維吾爾協會主席尤沙.哈珊(Ilshat Hassan),向RFA記者表示,中國規避自己的憲法與自治區法律規定,透過「雙語教育」名目,實則意在推行漢化「單語教育」,藉以摧毀世界最古老語系之一的突厥語族(Turkic languages)。
哈珊還進一步指出,在學齡前的幼兒園,就被強制教授中國普通話,無異於在搖籃期,就將維吾爾語置之死地,這跟「文化滅絕」殺伐行徑,並無不同。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8464&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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