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日 星期日

台灣神道每日一篇 七月一日( 問:修道人,在社會上的表現是什麼呢?)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07-01

問:修道人,在社會上的表現是什麼呢?
答:修道人,就是看穿人事是非與善惡因果關係,於是覺悟出生命的真正意義,不在於生活中物慾的追求,而是追求生命中真、善、美的目標。
所以修道人,是汲汲於社會上的公益事業,捨己忘我,時時刻刻就是想到,如何改善社會風氣?如何勸人為善?如何幫助疾苦的同胞?如何為公理公義付出實踐?
修道人,在家裏面敬雙親、拜活佛、效聖賢,並不是在家中「老大」自居,不可一世之態。他知道家庭是真人的考煉所,上蒼仙佛所出之處,是故不懼人倫之試,反而是越考越勇敢。

苦樂之見沒有標準,有野心的人總是苦多樂少;痴呆愚蠢的人往往是樂多苦少;只有修道人,不苦不樂不喜不憂,所謂「致中和之道」。心境的反應,才有苦樂感覺,事實上世界上並沒有「苦、樂」這兩字,而是因為有了慾望之念,才招感苦樂感覺。

老子講「無為而治」,孔子言「恬淡寡慾」,莊子又有「道我不分」之慨,佛陀也說「貪、瞋、痴、愛、慢」的道理,其目的乃是希望消除世人心中苦樂的大敵,而返天真無識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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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6242&Item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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