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5日 星期日

馬英九批准翁啟惠辭呈,在民法上無效

作者 陳永昌   
2016-05-14
【專文】馬英九批准翁啟惠辭呈,在民法上無效
翁啟惠被鬥倒,是台灣學術界的大不幸;被馬英九以這種踐踏尊嚴的方式批准辭呈,更令人痛心。(黃謙賢攝,20160418)
中研院長翁啟惠3月29日所提的辭呈,事隔40幾天,馬英九離卸任只剩10天之際,突然在5月10日准了。馬英九為了掩飾鬥爭本質,還給翁啟惠信函說明。馬英九心裡應很高興,終於鬥倒翁啟惠了,而且還可親自面試新任中研院院長遴選候選人。這些候選人就像在申請學校一樣,被他面試。馬英九自知自己鬥爭能力雖然還好,但讀書腦筋、做事並不是很好,能夠面試比他會讀書的中研院院長遴選候選人,當然很高興!
馬英九想鬥倒翁啟惠,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根據《民法》第94條「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馬英九在其致翁啟惠信函中表示:「貴院長4月25日與英九會面時,雖表示『此時辭職,將造成人事極大動盪,甚或影響我國際聲譽』,然則此一考量,顯係多慮。」可見馬英九當時已明確了解翁啟惠「不再請辭」,故翁啟惠表示「不再請辭」已發生效力,前舊辭呈已失效,而非馬英九信函表示「貴院長當時已進入『請辭待命』狀態,諒蒙察及」。馬英九後再批准舊辭呈,根據《民法》第94條無效!
以前行政院長「請辭待命」,而沒有表示「不再請辭」,故總統可隨時准辭。但翁啟惠已表示「不再請辭」,情況不同。就像馬王政爭,馬英九違反《民法》、《人團法》,鬥不倒王金平,此次馬英九也違反《民法》!
翁啟惠若真違法,就該被判刑。只是吵了幾個月的「翁啟惠涉嫌內線交易」之說,結果竟是營業員電話主動建議,3000張浩鼎股票,翁啟惠只賣10張,千分之3.3,翁啟惠根本無意圖內線交易獲利!
第一次翁啟惠內線交易設局扣不成,檢調只好另找「賤賣研究技術」。但是如同法學上的「毒樹果理論」,非法取得的證據不可信、無效。第一次內線交易設局扣不成,再另找其他設局,也不可信了。
台灣目前的司法是國民黨1949年逃到台灣後,獨裁統治台灣所建立的一套獨裁黑道流氓司法制度,至今基本上仍未變。在沒建立陪審團制度前,都是不可信!
翁啟惠堅持法治、無罪推定、不鄉愿、不請辭,這只是一個法治社會應有的基本態度。
我們也公開勸勸那些要求翁啟惠請辭的民進黨立委、號稱台派的主持人、政論嘴巴,不要連法治社會應有的無罪推定、不鄉愿基本態度都沒有,不要當國民黨打手,否則我們將公開點名批判!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5248&Item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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